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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验收合格但质保期出问题怎么办-郴州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郴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0民终217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某公司因改造燃料煤筛分系统,向四川某公司购买一套筛分布料器。双方互相考察后,四川某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出具技术承诺函。2022年2月10日签订购销合同,总价33万元,约定: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60%调试验收款,留10%(3.3万元)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某公司当天支付9.9万元预付款。
2022年4月24日,四川某公司完成设备安装和培训,某公司在确认单上盖章。随后某公司向四川某公司发送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载明"设备运行良好,验收意见:合格"。2022年8月1日,某公司检测发现筛分效果不达标(筛上物>10mm占比81.85%,未达合同要求的90%),10月18日发函要求解决。2023年1月16日,某公司支付9.9万元调试验收款,但拒绝支付3.3万元质保金。
诉讼中,某公司申请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当前设备筛分率不符合合同要求(水分≤8%时应≥90%,实际仅83.51%和79.05%)。四川某公司认为设备交付时已验收合格,质保金应支付;某公司则要求退还全部设备款19.8万元并拆除设备。

法院判决结果:

  1. 某公司支付四川某公司设备调试尾款9.9万元;
  2. 驳回四川某公司要求支付3.3万元质保金及逾期付款损失的请求;
  3. 驳回某公司要求退款19.8万元并拆除设备的请求;
  4. 鉴定费5.18万元由四川某公司承担。
    二审维持原判,双方上诉均被驳回。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关键三点要记牢

1. "验收合格"不是终点,质保期内要盯紧设备
本案中,某公司验收时签字认可"设备合格",看似尘埃落定。但4个月后发现筛分效果不达标,立即发函要求解决,这步操作很关键!许多企业以为验收完就万事大吉,结果设备出问题时过了异议期,维权无门。
实操建议:

2. 质保金该不该付?关键看谁没尽责
四川某公司认为:"验收合格=质量没问题,必须付质保金",但法院没支持。因为合同约定卖方在质保期内要"48小时内到场处理问题",而某公司发函后,四川某公司既没修好设备也没给出解决方案。
实操建议:

3. 想退货退款?得证明"合同目的完全泡汤"
某公司主张设备不达标导致"锅炉效率下降",要求全额退款并拆除设备,但法院没支持。因为:

最后提醒:

设备买卖纠纷里,90%的输赢藏在细节中。验收不是终点,问题出现后怎么做,才是决定钱能不能拿回、设备能不能退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