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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后死亡,若鉴定确认因果关系保险公司仍需全额赔偿 - 广丰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广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1103民初379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广丰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26日,周某云驾驶赣E1****号小型轿车(车辆所有人为吴某银,与周某云系翁婿关系)从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西桥出发往五都镇柴家田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广丰区某镇某道某村镇银行附近路段时,因注意路面情况不够,未安全文明驾驶,碰撞到其行驶方向左侧往右侧行走在人行横道附近的行人张某仙(1956年11月11日生),造成张某仙受伤。本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云全责,张某仙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仙在广丰区某医院住院治疗45天,于2024年12月10日出院。2024年12月26日19时36分许,张某仙在家突感不适,经广丰区某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25年1月20日,经上饶市某司法鉴定中心解剖鉴定,车祸与张某仙的死亡存在完全因果关系,损害参与程度为96%-100%,建议100%。2025年6月20日,某财保上饶中心支公司申请对死亡外伤参与度重新鉴定,法院委托三家鉴定机构后,均回复无法鉴定。

法院判决:某财保上饶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叶某福、叶某飞等5人因张某仙死亡引起的各项损失共661983.99元(已支付18000元,还需支付643983.99元);驳回原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和殡葬服务费的诉求。案件受理费5644元,由周某云负担5120元,原告共同负担524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出院后死亡,只要鉴定能证明车祸是死亡的主要原因(哪怕出院后才发生),保险公司就不能推脱,必须全额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理损失。 但要注意两点:一是精神损害赔偿金在肇事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可能不被支持;二是像“处理丧事误工费”这类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法院不会赔。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四步:

  1. 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证据:车祸发生后,立刻拨打122报警,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像本案中周某云全责的认定书很关键)。同时保存好所有单据,比如医院发票、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如果受害人出院后情况恶化,别拖!尽快联系医院或警方做死亡原因鉴定(本案中上饶市某司法鉴定中心的“因果关系100%”报告直接决定了赔偿结果)。

  2. 别被“出院=没事”忽悠:很多人以为受害人出院就代表伤好了,但本案中张某仙出院16天后才死亡。如果您是家属,发现亲人出院后身体异常,立即申请法医鉴定,明确车祸和死亡的关联性。保险公司常以“旧病复发”为由拒赔,但像本案那样鉴定出“参与度96%以上”,法院就会判保险公司全赔。如果保险公司要求重新鉴定(本案中某财保上饶中心支公司就申请了),但多家机构都做不了,法院会直接采信首次鉴定结果。

  3. 搞清保险范围,别乱要钱:肇事车辆一般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本案中吴某银的车投了300万三者险)。您能赔的项目很明确: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参照当地赔偿标准,如江西按47514元/年算死亡赔偿金)。但精神损害赔偿金在肇事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不能要(本案因周某云要坐牢,法院驳回了这项);像“处理丧事的吃饭钱”“租车费”这种没法律依据的费用,法院也不会支持,别白花时间起诉。

  4. 对方耍赖?直接起诉:如果保险公司或肇事者拖延赔偿(像本案周某云、吴某银两次开庭都不出庭),赶紧向法院起诉。记住三点:一是起诉前先查对方保险单号(车架号或保单号在交警处能查到);二是诉求要具体,比如写清楚“医疗费33184.99元”而不是笼统说“赔钱”;三是如果对方垫过钱(本案周某云付了148000元刑事谅解款),起诉时要主动扣除,避免多要钱。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窗口”,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但越早行动越有利。别信“私了更划算”的鬼话——本案受害人如果没做鉴定,保险公司很可能只赔70%。拿不准时,咨询当地律师免费公益热线(非本文所涉律所),花小钱省大麻烦!

(注:本文为普法案例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以法院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