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签了还款承诺却不还钱,债权人能一次性追回欠款 - 衡阳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08民初654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张某某为李某某提供煤灰运输服务。2025年1月14日,李某某出具《还款承诺书》,写明欠张某某230000元,承诺从2025年2月开始每星期还3000元,从5月开始每星期还4000元。但承诺后,李某某只分四次支付了6000元(2025年2月26日付2000元、4月15日付1500元、5月21日付1500元、5月29日付1000元),之后再没付过钱。张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就把李某某告上了法院。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李某某必须在10天内一次性付清张某某224000元(230000元减去已付的6000元),并从2025年9月15日起,按每年3%的利息标准,算到实际付清为止;但张某某要求的其他利息部分(比如从5月开始算的高利息)没被支持。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只要你有白纸黑字的还款承诺,对方拖着不还,你就能一次性要回全部欠款,法院会帮你撑腰!
为啥这么说?因为李某某自己写的《还款承诺书》相当于“认账字据”,法院一看就认:欠23万是事实,承诺分期还也写得清清楚楚。但他只付了6000元就玩消失,这等于用行动告诉法院“我就是不想还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预期违约”。法院可不会惯着这种人,直接判他一次性付清剩余欠款。另外,利息为啥从起诉日(2025年9月15日)开始算?因为法律认为:你拖到被人告上法庭才想起来还钱,从这天起才该付“占钱不还”的代价,而且利率按国家公布的最低标准(年3%)来,公平合理。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运输欠款问题,记住这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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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证据!留证据!留证据!
别光靠嘴说,一定要保存好“铁证”:比如聊天记录(证明你干了活、对方认了账)、还款承诺书(必须写清欠款金额、还款时间)、转账记录(证明对方付过多少)。像本案中张某某就靠微信记录和承诺书赢了官司——没这些?法院想帮你也难! -
对方拖款别心软,及时起诉最划算
别听对方说“下个月一定还”就一等再等。只要他没按承诺付钱(哪怕只少付一次),就赶紧去法院立案。本案中张某某从5月底催不到钱,9月就起诉了,结果法院直接判一次性还清。拖得越久,钱越难要,还可能错过3年诉讼时效(超过3年法院就不受理了)! -
利息别乱要,按“LPR最低标准”才靠谱
很多人以为能要高利息,其实法院只支持合理补偿。本案中张某某最初要“LPR加50%”的利息(约4.5%),但法院只认国家公布的最低利率(年3%)。所以起诉时别贪心,直接写“按年3%从起诉日起算”,这样法院基本都会支持。
最后提醒:运输行业欠款太常见,但法律从不保护“躺平”的债权人。证据在手,三天内起诉,欠款追回成功率超90%——别等钱打了水漂才后悔!(注:本文案例已隐去真实姓名,仅作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