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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转账给第三者有借条的不算赠与妻子只能追回部分-湘潭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湘潭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3民终172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黄某与王某于2013年1月4日登记结婚。李某与王某曾系同学关系。2022年王某与李某重新联系,后发展为朋友关系。2022年至2024年期间,王某向李某微信转账共计175,454.39元,其中2023年7月6日转账三笔共计50,000元、2024年11月29日转账50,000元,其余转账还包含"520""888""1314""521"等具备特殊意义的转账、数千元的大额转账以及部分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小额转账;王某在2023年4月24日向李某银行转账20,000元,在2024年6月24日向李某银行转账20,000元。而李某在2022年至2025年期间,通过微信共计向王某转账34,932.02元,其中存在"520""1314"等具备特殊意义的转账多笔,还有数万元的大额转账以及部分小额转账。另查明,2022年3月11日,王某向李某出具借条载明其向李某借款150,000元用于"购买某项目",并约定收益归王某所有,后该借条陆续载明"2023年4月24日还款20,000元(银行转账)""2023年7月6日还款50,000元(微信转账)""2024年6月24日还款20,000元(银行转账)""2024年11月29日还款50,000元(微信转账)",并注明"某合同已发放收益合计:20,541元,本借条已结清"。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王某转账给李某的140,000元(含4次还款记录)有借条证明是借款,不算赠与;剩余款项扣除李某转给王某的34,932.02元后,李某需返还黄某40,522.37元。黄某上诉要求追回全部180,522.37元,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关键点解析

1. "有借条的转账不算赠与"是铁规矩
很多妻子发现丈夫给第三者转账后,第一反应是"这肯定是赠与,必须全部追回"。但本案的核心教训是:如果第三者拿出借条、还款记录等证据证明是借款,这部分钱法院基本不会支持追回

2. "520""1314"这类转账最容易被认定为赠与
法院特别强调:"520""888""1314"等特殊数字转账,是情侣间表达爱意的典型方式,大概率被认定为赠与。但本案中,这类转账只占小部分,大部分钱因有借条被剔除了。

3. 调查令不是万能的,关键得证明"这证据能推翻借条"
黄某上诉时说"一审不给我开调查令查某项目,程序违法",但法院驳回了,因为:

4. 最后划重点:能追回多少,取决于"净赠与金额"
法院算法很简单:
(丈夫转给第三者的总额) - (第三者转回丈夫的金额) - (有证据证明的借款部分) = 应返还金额

总结:丈夫给第三者转账,妻子能追回的钱往往比想象中少!关键要抓三点:
查清哪些是真借款(有借条+还款记录的很难推翻);
用"520"等特殊转账证明赠与意图
扣掉第三者反向转账
发现异常转账后,3天内固定证据(别等对方删记录),并找专业律师分析"净赠与金额",才能避免像本案黄某一样,花大价钱打官司却只拿回零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