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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事故次要责任方需先赔交强险限额-株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株洲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2民终294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4月13日18时许,单某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攸县某路东侧机动车道由北往南逆向行驶,行至某加油站路段时欲左转弯进入某路西侧机动车道,遇刘某娟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经某路由南往北行驶,两车避让不及相撞,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单某妹被送往某人民医院住院65天,诊断为左锁骨骨折、左侧多发肋骨骨折等,后转至攸县某医院治疗9天。2025年6月18日某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单某妹负主要责任,刘某娟负次要责任。经司法鉴定,单某妹左侧多发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需误工120日、护理65日、营养80日,后续手术费约1万元。刘某娟驾驶的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

法院判决刘某娟赔偿单某妹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71902.8元(其中交强险医疗项下赔偿18000元+超出部分30%责任+伤残项下全额赔偿),二审维持原判。

三、普通人必须知道的3个关键点

1. "小违法"可能赔"大钱":没交强险比全责还亏
刘某娟只负30%责任却要赔17万,核心原因就一条:没买交强险。法律明确规定(《民法典》1213条):机动车必须买交强险,否则出事故要"先赔交强险限额"。本案中:

2. 对事故认定不服?3天内必须行动!
刘某娟上诉说"交警责任划分错了",但法院直接驳回。为什么?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必须在收到后3日内书面申请复核。本案中刘某娟签收认定书后没申请复核,打官司时再说就晚了。
行动指南

3. 证据不完整=主动认输
刘某娟质疑"肋骨骨折不是事故造成""医疗费发票不全",但法院为何不采信?

最后提醒:很多人像刘某娟一样,觉得"骑20年摩托不用证""没出过事不买险"。但法律不看"经验",只看"合规"。花300元买交强险,考个摩托车驾照,看似麻烦,实则用几百元买百万保障。出事故时,守法者有保险公司兜底,违法者却要砸锅卖铁赔钱。安全驾驶不是为警察,是为自己守住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