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板个人承诺还工资就得自己掏钱!-双峰律师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3 双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案号:(2025)湘1321民初333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期间,曹某经老乡介绍到王某的厂子工作,帮忙开车送货。曹某和佛山市顺德区某有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平时厂子由王某管理,王某妻子管财务。佛山市顺德区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胡某,股东是王某,据曹某说,胡某是王某的妻子,公司现在还在经营。由于公司经营出问题,2023年2月27日,佛山市顺德区某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代公司发给曹某15342元工资。根据曹某妻子和王某的聊天记录,截至起诉时,公司还欠曹某51083元工资。曹某多次通过短信、微信、电话催王某和他妻子还钱,双方都确认了欠款金额。王某回复说“好的”“我现在举步维艰,是自身难保,不是不给你,是暂时没能力”“这个月没办法给你”之类的话,承认欠钱但说暂时没钱还。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王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付给曹某51083元工资,其他要求(比如让王某承担诉讼费以外的费用)没被支持。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工资要不回来?记住这3点!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如果你是员工,老板或管理人员亲口答应“我来还你工资”,哪怕他说是“代表公司”,只要没证据证明是公司行为,法院可能让他个人掏钱!

为啥王某要自己还钱?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1. 催工资时,一定要留证据!
    别光打电话说,多用微信、短信书面催款。像曹某这样,让对方在消息里确认“欠多少钱”“我来处理”,哪怕对方回个“收到”“知道了”,都是铁证。口头承诺容易赖账,文字记录法院才认账!

  2. 别只盯着“公司”,注意老板个人责任!
    很多人以为工资只能找公司要,但如果老板是股东、实际管事的(比如王某这种夫妻店),还主动承诺还款,完全可以把他个人一起告上法庭。记住:公司是壳,人是根——老板自己拍胸脯答应的事,法院不会让他轻易溜掉。

  3. 公司倒闭了?别慌,先行动!
    如果公司经营异常(像本案中发不出工资),别等半年才行动。赶紧:

    • 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本案中镇办公室就代发了部分工资);
    • 1年内直接去法院起诉,别拖过诉讼时效;
    • 如果老板躲着不见,法院照样能判——本案王某拒不到庭,结果反而对他更不利。

最后提醒:工资是血汗钱,老板一句“过两天给”可能是缓兵计。发现拖欠超过1个月,马上收集合同、考勤记录、聊天截图,找专业律师分析。别学王某想“拖到公司黄了就没事”,法律专治这种“装糊涂”!(注:文中人物及公司名称已按规范隐去,仅作案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