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没有书面合同也能胜诉?关键证据要这样留 - 神农架林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21民初63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告王某与案外人宜昌某、谭某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于2022年经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判决,宜昌某、谭某需向王某支付钢管扣件租赁费1,673,433元及利息。2023年,王某与谭某再次因租赁合同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谭某同意支付租金50万元(已付10万元,剩余50万元于2024年2月7日前付清;若逾期至2024年5月7日后未付清,则按70万元支付并计算利息),同时约定神农架林区木鱼镇龙降坪一品苑工地的所有钢管、扣件等材料归王某所有,用于退还谭某租赁的设备。
该调解协议达成后,经谭某、王某及该工地材料使用人湖北某甲有限公司三方确认,一致同意由王某对工地脚手架器材进行拆解、清收,谭某放弃权利。2024年1月1日,湖北某甲有限公司出具《说明》,确认宜昌某在荣盛健康谷一品苑项目中脚手架工程总收入905,483.3元,已借支384,000元,剩余521,483.3元未支付。2024年3月26日,在法院执行王某与宜昌某、谭某的租赁合同纠纷案时,该公司管理人员高某表示同意将应支付给宜昌某的工程款直接付给王某。2024年6月20日,湖北某甲有限公司又出具《委托付款函》,写明“经我公司与宜昌某公司及王某协议一致”,委托湖北某乙有限公司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向王某支付521,483.3元。但此后该公司一直未支付该款项,王某无奈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湖北某甲有限公司要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向王某支付521,483.3元欠款,并从2025年8月26日(即起诉日)起,按银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直到钱全部付清;案件受理费4508元也由该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债权转让没签合同也能赢,但关键要留好证据
这个案子的核心其实就一句话:债权转让不一定需要白纸黑字的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三方都同意转让”,法院就认账! 很多人以为,借钱或欠款转让必须签正式合同才有效,但法院明确说了:债权转让是“诺成性”行为——只要转让人(比如宜昌某)、受让人(比如王某)和债务人(比如湖北某甲有限公司)口头或行动上达成一致,转让就成立。本案中,虽然王某和宜昌某没签书面协议,但湖北某甲有限公司自己出的《委托付款函》写得清清楚楚“经三方协议一致”,还盖了公章,这就成了铁证!法院一看:债务人自己都认账了,还能赖掉?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保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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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只靠“口头说”,要逼对方留书面证据
像本案中,王某赢在湖北某甲有限公司主动写了《委托付款函》。现实中,如果你是债权人(比如王某),要求债务人直接付款给第三方时,一定要让债务人出个带公章的说明、委托函或签字确认单。哪怕只有一页纸,写清“同意将欠宜昌某的钱付给王某”,并注明日期、金额,这就够用了!千万别嫌麻烦只发微信或口头商量——法院只认“看得见摸得着”的证据。 -
债务人“拖着不付”?马上起诉加利息
本案中,湖北某甲有限公司明明答应付款,却一直拖着,结果不仅要还本金,还得从起诉日起算利息。提醒大家:债务人一旦没按约定付钱,你立刻去法院起诉!利息计算标准很简单,就按银行当月的1年期LPR(现在约3.45%),拖得越久罚得越多。记住:起诉日就是利息起算点,晚一天起诉就少赚一天钱! -
对方玩“失踪”?照样能赢官司
湖北某甲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直接不到庭,法院照样判它败诉。所以别怕债务人躲着——只要你的证据扎实(比如有对方盖章的文件),法院会缺席判决。但前提是:你得在起诉前把证据收齐!像王某手里有《说明》《委托付款函》和执行记录,三份证据环环相扣,想赖都赖不掉。
最后划重点:债权转让不是“签合同才生效”,而是“证据到手才算稳”。下次遇到欠款转让,别纠结合同格式,盯紧三点:债务人是否书面确认?金额日期是否清晰?有没有盖章签字? 留好这些,哪怕对方耍赖,你也能像王某一样轻松拿回欠款!(注:具体操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本文仅基于案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