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主责方也能获赔次责方30%损失-天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446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6月14日,张某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加装遮阳棚的宗申牌正三轮摩托车沿240国道由南向北行驶,05时04分行经240国道与天门市岳口镇勇健路交叉口地段,在右转弯导向车道闯红灯进入路口直行时,与对向快车道由北向南至此左转弯的张某驾驶的小轿车(载张某、王某等4人)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张某、张某、王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应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应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王某无责任。张某受伤后,在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8天。2024年12月14日,经荆州长江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伤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误工期为27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90日。2025年2月21日,经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伤构成八级伤残。某财保湖北分公司不认可该鉴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2025年7月9日,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认定张某精神损伤构成八级伤残,肢体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张某驾驶的案涉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潘某,张某系潘某雇请的司机,该车辆在某财保湖北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张某定残时年满67周岁。事故发生后,某财保湖北分公司为张某垫付18000元。
法院判决:某财保湖北分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13213.36元(已扣除垫付的18000元),同时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提示:别因自己“闯红灯”就放弃索赔!
很多人以为交通事故中自己闯红灯、无证驾驶就是“全责”,只能自认倒霉。但这个案子清楚告诉你:即使你负主要责任(比如70%过错),只要对方也有责任(哪怕只占30%),你依然能拿到对方保险公司的赔偿! 这不是“占便宜”,而是法律对公平的保障——责任比例决定了你能赔多少,而不是“有错就一毛钱没有”。
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记住这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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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死抓住“交警责任认定书”
事故一发生,立刻报警!交警开的认定书是索赔的“命根子”。像本案中潘某对责任划分不服,但没在10天内申请复核,法院直接采信原认定书。记住:认定书出来后,10天内不满意必须书面申请复核,否则后期很难推翻。别像潘某一样,光嘴上说“有异议”,却没走法律程序,最后白吃亏。 -
受伤后别拖,赶紧做伤残鉴定
受伤住院期间,保存好所有票据(医疗费、交通费等)。出院后3个月内去做伤残鉴定(选司法局备案的正规机构)。本案张某做了3次鉴定,保险公司不认可第一次结果,但法院最终采信了重新鉴定的结论。关键点:- 鉴定费由保险公司承担(法律明确写了,别被忽悠自己垫付);
- 精神伤残和身体伤残要分开鉴定(像本案精神八级+身体十级,赔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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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保险怎么赔”:交强险先赔,商业险补差
保险公司赔钱有固定顺序:- 第一步:交强险“全兜底”(不管谁错,最多赔19.8万)
本案中,张某的医疗费、伤残赔偿等加起来超25万,但交强险先赔满19.8万(含垫付的1.8万)。 - 第二步: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补
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约7万多元),因对方负30%责任,保险公司再从商业险里赔30%(即2.1万多元)。
划重点: 即使你闯红灯负主责,对方保险公司也得按比例赔!别听对方说“你全责就不赔”,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和车主。
- 第一步:交强险“全兜底”(不管谁错,最多赔1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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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错”也能大胆索赔,但别狮子大开口
本案张某索赔32万多元,法院只支持21万多元——因为精神抚慰金、误工费等被核减了。普通人容易犯的错:- 虚报收入(张某67岁还在务农,法院按农林牧渔业标准算误工费,没按他主张的高收入);
- 夸大损失(比如交通费要300元合理,要3000元就可能被砍掉)。
记住: 索赔要实事求是!所有费用必须有发票、鉴定书支撑。如果对方车损或人伤,你也得按比例赔(像潘某说的修车费2400元,本可另案索赔,但她在本案中没提,白白损失)。
最后提醒: 交通事故中,责任比例是核心。主责方别灰心,次责方也别侥幸——法律不会因你“小过错”就让你倾家荡产,也不会因你“大过错”就让你颗粒无收。关键抓住三点:留证据、快鉴定、盯保险。如果协商不成,直接起诉,法院会按责任比例公平算账。别被“私了”忽悠,尤其涉及伤残时,专业处理才能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