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交强险的肇事者需先全额赔偿交强险限额内损失-茶陵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224民初259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18日8时30分,周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茶陵县某街道某村自家中院内倒车进入茶洮公路时,与尹某驾驶从舲舫乡方向驶来沿茶洮公路向茶陵县城方向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尹某受伤,两车受损。茶陵县某大队认定周某负主要责任,尹某负次要责任。涉案两辆机动车均未投保交强险。
尹某在茶陵县某医院住院5天,产生费用;后在湖南某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多次住院共88天,医疗费合计84,384.5元。周某已支付61,000元。经司法鉴定,尹某构成十级伤残,需护理期120日、营养期120日,后续治疗费10,000元。法院认定尹某总损失183,662.5元(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
判决结果:法院判周某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先赔足92,478元(医疗项18,000元+伤残项74,478元),超出部分再按70%责任比例赔偿63,829元,总计需赔156,307元。扣除已付的61,000元,周某还需支付尹某95,307元,同时承担大部分诉讼费。尹某主张的中药费、辅助器具费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没买交强险,出事自己先扛大头!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教训是:两辆车都没买交强险,结果肇事方周某多赔了近10万元! 很多人以为“交强险可买可不买”,但法院的判决直接划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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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保命险”,不买=自担风险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的车险(每年几百元),专门赔对方损失。本案中,若周某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先赔尹某19.8万元(医疗1.8万+伤残18万),周某自己只需掏超出部分的70%。但因他没买,这19.8万里的9.2万元全得自己扛——相当于白扔了近10万元!
✅ 您该怎么做:- 买车必须买交强险!别信“只开短途不用买”的鬼话,交警查到要扣车+罚款,出事更血亏。
- 每年续保时盯紧日期,过期一天都算“未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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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这样做,才能拿足赔偿
- 死守“责任认定书”:本案交警认定周某主责(70%),法院直接采信。如果对责任划分不服,3天内必须申请复核!周某当庭喊“赔偿能力不足”,但没证据推翻认定书,法院根本不理。
- 票据一张都不能丢:
- 医院发票、病历、用药清单缺一不可(尹某的中药费因无购药清单被拒赔);
- 辅助器具、修车费必须有正规发票(尹某主张的1000元辅助费因无票据被驳回);
- 伤残鉴定要趁早做(尹某7月做鉴定,8月就开庭,时效很关键)。
✅ 您该怎么做:
- 事故后立即报警,等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再离开现场;
- 所有医疗单据按“日期+项目”分类保存,手机拍照备份;
- 别信对方“私了少要点”:本案周某已付6.1万,但法律要求他至少再赔9.5万,私了可能让您少拿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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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保险?别慌,法律有“兜底条款”
法院明确:没买交强险的一方,必须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对方(本案医疗项1.8万、伤残项18万),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担。这意味着:- 即使您次责(只承担30%责任),对方没保险也得先赔您19.8万!
- 对方哭穷没用:周某称“年收入1万+要养父母”,但法院只看赔偿能力证据(他没提供),仍判全额赔。
✅ 您该怎么做: - 对方说“我没保险,赔不起”,直接回复:“按法律,你得先赔交强险限额的钱,我们走法院”;
- 起诉时必须写明“要求对方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否则可能少拿钱。
最后提醒:
- 交强险≠全险!它只赔对方损失,不保自己车损或伤情。建议加买“商业三者险”(保额建议200万以上),几百元保费能防百万风险。
- 伤情别硬扛:尹某右腿骨折+双下肢差2厘米,及时鉴定才评上十级伤残(多赔4.6万元)。轻微伤也建议做鉴定,10级伤残门槛其实很低(如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安全驾驶+合法投保,才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真正负责。省几百块保费,可能赔掉全年积蓄——这个账,千万别算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