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抵房协议有效开发商必须配合办证否则赔损失-长沙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121民初1008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1月,长沙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项目为融创长沙未来城项目A10A13地块,设计费7060000元。2021年2月,岳阳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项目为岳阳融创健康城项目北区,设计费7737500元。2021年,长沙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融创长沙上东区未来城项目八宗地整体概念规划设计服务合同》,设计费537000元。2021年,武汉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长沙某厂项目调规模拟方案设计服务合同》,合同价款1373700元。
2021年11月30日,长沙某公司、某甲公司与岳阳某公司、武汉某公司签订《工抵房协议》,约定用融创上东城A36-10栋1204、4204号房屋抵偿设计费,共计冲抵3552595元。同日,长沙某公司、岳阳某公司、武汉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部分设计款债务转由长沙某公司承担。长沙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另签《房屋认购合同》,明确房屋总价3552595元用于抵债。上海某公司已开具全部设计费发票,案涉房屋于2022年11月竣工且状态显示"可售"。
法院判决:
- 长沙某公司60日内配合上海某公司办理两套房屋网签及产权登记;
- 长沙某公司10日内支付未抵扣的设计费35664.62元;
- 长沙某公司10日内赔偿资金占用损失35525.95元;
- 驳回上海某公司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71万余元)等其他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工抵房纠纷这样解决才靠谱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开发商用房子抵债签了协议,就必须老老实实配合办证,但想多要钱必须有依据。很多包工头、设计师遇到开发商拖着不办房产手续时,常犯两个错误——要么干着急不行动,要么狮子大开口要天价赔偿,结果反而输掉官司。结合本案,给大家划重点:
第一,工抵协议写清楚,白纸黑字最保险
本案中,长沙某公司用两套房抵355万设计费,协议里连"剩余35664.62元要转账支付"这种小数都写得明明白白。正因如此,法院直接判开发商必须补这笔钱。提醒您:签工抵协议时,务必写清三点:①具体哪套房抵哪笔债;②剩余欠款怎么付、何时付;③办证时间及违约责任。千万别口头说"房子抵给你了",否则像本案原告一样,想主张"协议无法履行"却拿不出证据,358万设计费就拿不回来。
第二,开发商不办证?先证明"房子真不能抵"
原告曾要求:"如果房子办不了证,开发商要赔358万设计费"。但法院直接驳回,因为没证据证明房子不能办证(本案中房屋状态明明显示"可售")。正确操作:
- 如果房子被查封、烂尾,马上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拉《房屋状态查询单》;
- 收集开发商发的停工通知、业主维权新闻等;
- 切记:没证据就要求现金赔偿,法院大概率不支持!
第三,违约金不是想怎么要就怎么要
原告主张按房价20%赔违约金(71万元),法院只支持1%(3.5万元)。为啥?因为《房屋认购合同》根本没写开发商违约要付违约金!但开发商拖着不办证确实造成损失,法院酌情按1%赔了资金占用费。您的应对策略:
- 签协议时明确写"逾期不办证按日赔X元";
- 如果协议没约定,起诉时别死磕20%违约金,改要"资金占用损失"(通常LPR的1.3-1.5倍,本案按1%判是合理范围);
- 别学原告乱要保函费——没写进合同、又没开票,法院直接不认。
最后说句大实话:本案被告长沙某公司和第三人都没出庭,等于自动认输。现实中很多小开发商收到传票就躲,结果法院按原告说的判。您要是被告方:再忙也得去开庭!哪怕只寄份书面说明,也能争取减少赔偿。您要是原告方:协议、发票、房屋状态证明这三样必备证据缺一不可,否则就像本案原告,358万设计费差点打水漂。
工抵房本质是"以物抵债",法律认的是白纸黑字。别被开发商"过两天就好"的口头承诺忽悠,该催办证就发书面函,该起诉就趁早行动——长沙县这个判例已经说得很明白:协议有效是铁板钉钉,但多要钱必须步步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