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违约时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怀化律师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02民初625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郭某系怀化市鹤城区高堰路北侧(佳慧·某府)XX房屋所有权人。2025年1月23日,原告湖南某装饰公司与被告签订《装修意向合同》,约定将佳慧·某府XX号房屋交由原告装修,定金10000元,总金额预计204888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关于基础工程及主材部分的单价保留半年,半年后因材料、人工价格上涨,该意向价格同时浮动;被告不得将此工程发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否则需承担工程总造价的30%违约金,且单方面解除装修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被告向原告支付定金10000元。2025年2月18日,原告作出装修效果图,双方通过微信群多次对设计进行沟通。但原告从未在涉案房屋入场施工,被告已自行雇人装修。
法院判决:
- 解除原告湖南某装饰公司与被告郭某签订的《装修意向合同》;
- 驳回原告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即原告不能既收10000元定金又额外要30000元违约金);
-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定金和违约金不能“两头赚”,留证据才能维权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装修合同出问题时,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要! 很多人以为“对方违约了,我既能扣住定金,又能再要一笔违约金”,但法院明确说了——这不行!
为什么原告输了?
- 原告(装修公司)主张:郭某自己找人装修,违反了合同,所以要没收10000元定金+再赔30000元违约金。
- 法院认为:
- 定金和违约金只能二选一: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对方违约,你可以选择“没收定金”或者“要求赔违约金”,但不能两样都拿(就像你不能因为外卖迟到既扣光订金又让平台再赔钱)。
- 损失没超过定金,就只能扣定金:原告没实际进场施工,也说不清自己到底亏了多少钱(比如设计费、人工费损失),更没法证明损失超过10000元。所以法院只支持扣住10000元定金,但驳回了额外要30000元违约金的请求。
- 被告的辩解没证据也不行:郭某说自己被“低价诱骗”签合同,但拿不出聊天记录、广告截图等证据,法院当然不信。
遇到类似装修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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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盯紧“定金条款”:
- 如果合同写“违约要赔违约金,同时定金不退”,这属于“霸王条款”!法律不支持。记住:定金最高不能超过总价20%(比如20万的装修,定金最多4万),超过部分无效。
- 建议:看到“既要定金又要违约金”的条款,当场划掉或要求修改,否则别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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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留证据,别当“马大哈”:
- 本案中郭某说装修公司“恶意加价”,但没保存聊天记录、报价单;原告说“设计白做了”,但没留设计费发票。结果双方都因证据不足输官司。
- 建议:
- 所有沟通用微信文字(别打电话!);
- 付款走银行转账,备注“XX装修定金”;
- 设计图、施工计划让对方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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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时,别急着“狮子大开口”:
- 如果你是业主(像郭某),发现装修公司拖工期、用劣质材料:
- 先发书面通知(微信也行):“请3天内整改,否则我找别人施工”;
- 再找新公司时,保留报价单和合同,证明实际损失——这样万一打官司,才能要回多花的钱。
- 如果你是装修公司(像原告),业主私自找人装修:
- 马上停工并书面通知:“因你方违约,合同解除,定金不退”;
- 计算真实损失:比如设计费花了5000元、材料订金损失8000元,这些都要发票证明。损失<定金的,就只能扣定金;损失>定金的,才能额外要违约金。
- 如果你是业主(像郭某),发现装修公司拖工期、用劣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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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低价陷阱”:
本案中郭某怀疑被“低价诱签”(先报低价,后期疯狂增项),但没证据。现实中这种套路太常见!- 防坑指南:
- 要求装修公司写清所有材料品牌、型号(别写“高档材料”这种模糊词);
- 合同注明“增项不超过总价5%”,超过部分你有权拒付;
- 看到“单价保留半年,后期可能涨价”的条款,直接拒绝!
- 防坑指南:
最后提醒:装修纠纷90%输在证据上。别以为“口头说好就行”,微信记录、转账截图就是你的“护身符”。真遇到问题,别自己瞎折腾——花几百元咨询专业律师,比打输官司损失几万强得多!(注:本文不提供具体律师联系方式,建议通过司法局官网查询当地正规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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