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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有欠条就能追回!-常德市鼎城区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常德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03民初476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自2024年起,王某在赖某处购买水泥。2024年12月24日,王某向赖某出具欠条,载明:今欠到赖某水泥款79000元,2025年1月20日前付清。出具欠条后,王某陆续偿还部分货款。截至2025年7月18日,王某尚欠赖某货款55780元。2025年8月4日,王某再次偿还1465元。截至2025年9月25日,王某仍欠赖某货款54315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王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把剩下的54315元货款还给赖某,同时还要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这笔钱从2025年1月21日起算,按年利率4.65%一直算到实际还清为止(比如拖到2026年才还,就得多付一年多的利息)。另外,案件受理费614元也由王某自己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只要有欠条,拖欠货款也能轻松追回,法院连“逾期利息”都会帮你算! 很多人以为对方不还钱就没办法,其实大错特错。结合这个案例,我给大伙儿三点实用建议,全是大白话:

1. 欠条不是“废纸”,是你的“黄金证据”!
赖某能赢官司,关键就是那张欠条(写明了欠款金额、还款日期)。现实中,很多人交易只靠口头约定,一出纠纷就“哑巴吃黄连”。

2. 没约定“违约金”,也能多要“逾期利息”!
王某和赖某的欠条里,根本没提“拖欠要罚钱”。但法院照样判王某付4.65%的年利息(按国家公布的贷款利率上浮150%计算)。很多人不知道这点,白白损失利息!

3. 对方“玩失踪”?法院照样判你赢!
王某收到法院传票后,故意不露面。结果呢?法院直接缺席判决,一分不少全支持赖某。

最后叮嘱:买卖交易不怕对方赖账,就怕你自己不留证据。记住三句话:写欠条、留记录、别拖过3年。真遇到拖欠,带齐证据直接去法院立案(现在很多法院能网上操作),连律师费都可能让对方承担!法律不是摆设,它永远站在有准备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