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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付融资租赁租金合同提前到期车辆可能被拍卖-仙桃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仙桃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4民初935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8月23日,深圳某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艾某作为承租人,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一份。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48个月,每期租金4189.84元,年利率15.2%;租赁物为一辆宝马越野车(车牌:XXX、车架号:XXX),车辆总价款249000元,其中深圳某租赁公司向艾某指定账户转账150000元作为融资款。合同还规定:承租人逾期付租金超3个自然日未还清,每逾期1日按日万分之三收违约金;若逾期持续达15个自然日,出租人有权宣布合同立即到期,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所有剩余租金、违约金及1元车辆转让价。同时,艾某将车辆抵押给深圳某租赁公司作为担保,并于2024年9月6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24年9月至12月,艾某按时支付了前4期租金。但从2025年1月23日起,艾某再未支付任何租金。2025年4月10日,深圳某租赁公司向艾某发送短信,宣布合同加速到期,要求其立即付清剩余44期租金(184352.96元)、1元转让价、违约金等。因艾某未出庭应诉,深圳某租赁公司还主张其承担3250元律师费,并对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院判决结果:

  1. 确认《融资租赁合同》于2025年4月10日提前到期;
  2. 艾某需支付剩余租金184352.96元、1元转让价及违约金(以每期4189.84元为基数,从逾期次日起按日0.3‰计算;加速到期后以184353.96元为基数继续计算);
  3. 艾某需支付律师费3250元;
  4. 若艾某不还钱,深圳某租赁公司有权拍卖抵押车辆,从卖车款中优先拿回欠款;
  5. 驳回深圳某租赁公司其他费用请求(如保全费)。

三、核心观点:不按时付租金=合同提前到期+丢钱丢车,3个关键提醒帮你避坑
这个案子很简单:艾某连续4个月没交租金,结果被公司“一招绝杀”——合同直接提前到期,44期租金18万多要一次性还清,连1块钱的车辆转让价都得掏,外加违约金和律师费。更麻烦的是,他开的宝马车因为办了抵押登记,随时可能被法院拍卖抵债。很多人以为“迟几天付钱没事”,但法院判决狠狠打了脸:融资租赁不是普通租车,违约成本极高!

为什么艾某输得这么惨?关键在3个细节:

  1. “15天”是生死线:合同白纸黑字写明“逾期超15天就算严重违约”。艾某从2025年1月23日拖到4月,远超15天,公司一发短信宣布合同到期,法院立刻支持。普通人常误以为“只差几期钱,拖着就行”,但融资租赁合同对逾期极其敏感,15天就是红线!
  2. “加速到期”像炸弹:一旦触发违约,公司不用等合同到期,就能要求你“立刻还清所有欠款”。艾某本该付48期,才付4期就因逾期被逼还44期,一下子从每月4千变成一次性还18万,压力直接翻倍。
  3. 抵押车=最后保障:车虽然归你开,但办了抵押登记,就等于把车押给了公司。还不上钱?法院直接拍卖车辆抵债,卖多少算多少,不够还得你补。艾某的宝马车就是这么被“锁死”的。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必须这样做:

最后提醒:融资租赁本质是“借钱买车”,不是普通租车!签合同时,务必问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