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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线脱落绊倒电动车骑行人施工方要赔八成损失-济源律师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济源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96民终93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5月17日晚7点46分左右,刘某骑着雅迪牌二轮电动车,沿济源市某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电气公司西南角路段时,被垂落在路上的光缆线绊倒,导致刘某受伤、电动车损坏。这条光缆线是某通信公司河南分公司为某移动公司济源分公司施工安装的,当时还没交付使用。事故发生后,刘某住院23天,诊断为腰椎骨折,花去医疗费5281.39元,还买了318元的腰部支具,电动车也摔坏了。交警调查后表示,无法确定是谁的过错导致事故,只出具了事故证明。

法院最终判决:某通信公司河南分公司赔偿刘某6247.5元(占总损失的80%),某移动公司济源分公司不用赔钱。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某通信公司要求只赔50%的上诉。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路上的设施“掉链子”伤了人,谁管谁负责,但你自己也要当心。给大家三点实用提醒:

第一,施工方或管理方跑不掉责任
光缆线耷拉在路上,就像在马路中间放了个“陷阱”。法院认为,某通信公司当时正管着这条光缆,有责任天天检查、及时修好。哪怕他们说“是大车挂掉的,我们不知情”,也得自己担责——因为设施出问题本身就说明管理没到位。就像你租了房子,水管爆了漏水淹了邻居,不能说“是房东装的管子”,自己就不用管。所以,如果路上有电线杆倒了、井盖 missing、施工围栏散了之类的问题伤了人,第一时间找负责施工或维护的单位(比如通信公司、电力公司、市政部门),他们大概率要赔大头。

第二,自己也有“不小心”的责任
刘某为啥要自己担20%的损失?因为事发时天已黑,路灯被树影遮住,路面很暗。法院认为:晚上骑车本来就该更小心,刘某没看清细黑的光缆线,属于“普通人都该注意到却没注意”。就像下雨天路滑,你穿拖鞋跑还摔了,法院可能说“你自己也疏忽了”。所以大家记住:

第三,这样操作能多拿赔偿

  1. 立刻固定证据:摔倒后先报警、拍照(重点拍设施问题+周围环境),像刘某提供气象局日落时间证明、同事拍的现场暗光照片,直接帮法院认定“天太黑不是你的错”。
  2. 别被“你也有责”吓退:某通信公司咬定刘某超速(35迈),但刘某解释“当时刚过路口已减速”,法院没采信——对方说你有过错,得拿证据,光嘴说不算数。
  3. 找准真正责任人:某移动公司济源分公司不用赔,因为光缆还没交给他们。所以别乱告,先查清“当时谁在管这个设施”(施工合同、现场标牌都是线索)。

最后提醒:路上设施伤人,施工方至少赔七成是常态。但如果你明知危险还硬闯(比如白天看见光缆垂地还高速冲过去),可能自己担责更多。安全第一,证据第二,该较真时别妥协!

本文根据真实判例改编,细节已做隐私处理。纠纷处理需结合个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