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签字的送货单就是讨债凭证-广水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381民初27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湖北某有限公司承接了麻城市的建设工程,安排麻城市某厂为其运送黄沙、碎石、水泥砖等建筑材料,并拖运建筑垃圾和废料。2022年5月之前的款项双方已结算完毕。2022年5月6日至2023年10月16日期间,麻城市某厂为湖北某有限公司运送材料及拖运垃圾,经测算共计160056.85元,湖北某有限公司仅于2023年10月11日支付了5万元,尚欠110056.85元。
高某担任材料员期间,于2022年12月22日向麻城市某厂出具了其签字确认的对账表,其中"水泥砖对账表"载明:高某确认收到水泥砖186000块;"黄沙、碎石对账表"载明:高某确认收到黄沙36.8吨、碎石9.2吨;"运废料对账表"载明,运废料110车。2023年7月5日,高某再次向麻城市某厂出具其签字确认的两张对账表,载明:收到水泥砖46095块,拖垃圾12车,黄沙97.2方。另,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10月16日,李某乙和项目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员向麻城市某厂出具了11张签字确认的送货单,载明:运土2000元;水泥砖3750块;拖垃圾44车;黄沙6.48方。
湖北某有限公司辩称与麻城市某厂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且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
法院最终判决湖北某有限公司向麻城市某厂支付79766.85元及利息(以79766.85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17日起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关键教训:送货单签字就是"钱袋子",教你三招防欠款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老板记住的道理是:公司员工签字的送货单就是讨债的"铁证"!很多小老板以为没签正式合同就没办法要钱,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为什么麻城市某厂能赢?
- 签字就是证据:材料员高某、项目经理李某乙在对账单和送货单上签了字,法院查实他们确实是湖北某有限公司的员工,这就证明了公司认可这些交易。
- 历史交易说了算:水泥砖价格有之前开发票的记录(0.33元/块),法院直接采信;黄沙碎石没写价格,法院参考市场行情定了合理价。
- 小单子攒成大证据:从2022年12月到2023年10月,一张张小单子连起来,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遇到欠款别慌,照着做三件事
第一招:送货单必须这样签(关键!)
- 让对方写明"收货单位:XX公司"(比如"收货单位:湖北某有限公司项目部")
- 要求签字人写清职务(如"材料员:高某")
- 最好让对方写上"已核对数量无误"并签名
- 千万别这样犯错:只写"高某收",不写公司名——这样对方可以说"那是他个人行为"
第二招:价格要留"活证据"
- 送货单上直接写清单价(如"水泥砖0.33元/块")
- 没写单价时,保存之前的交易记录(发票、微信记录都行)
- 真实案例:本案中因黄沙碎石没写价格,法院只能按市场价判,麻城市某厂少要了近2万元!
第三招:催款要留"时间戳"
- 每次催款都用微信/短信(写明"请于X月X日前付清XX元")
- 对方承诺付款要录音(开头说"我是XX公司李某,同意X月X日付5万")
- 重要提醒:利息从最后一笔交易次日开始算(本案中从2023年10月17日起算),越早催要利息越多
特别注意两个"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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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不用签单"最危险
很多老板觉得"都是老熟人,下次一起结",结果对方换人后根本不认账。记住:签字不是不信任,是保护双方。 -
"市场价"不能乱说
本案中被告说"水泥砖才2毛多",但拿不出证据,法院直接不认。如果你主张市场价,要提前查好当地建材价格网站截图保存。
最后说句大实话:做生意不怕对方赖账,就怕你没留证据。一张写清楚的送货单成本不到1毛钱,但能帮你追回几万、几十万的货款。下次送货时多花2分钟让对方规范签字,将来真打官司时,你就是稳赢的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