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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法院可调低-广水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广水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381民初423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7月2日,广水某公司作为乙方与浙江某公司作为甲方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240702),约定浙江某公司向广水某公司购买六色曲面胶印机一台,合同总价款为356000元(含税)。合同约定:首付定金106000元,提货时付50000元,剩余200000元在收货后10个月内付清(每月付20000元),于2025年5月30日前结清;逾期未付,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3%收取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广水某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将设备交付浙江某公司,由浙江某公司指定收货人员朱某签收。
浙江某公司收到货后,仅支付了部分款项:2024年7月支付100000元、2024年8月支付40000元、2024年12月支付30000元、2025年7月支付50000元,总计220000元,仍欠主设备货款136000元。
此外,2024年7月至8月,浙江某公司另向广水某公司采购模具及配件(包括500碗模、杯模轴等),货款合计12340元。广水某公司已开具发票,并通过微信向浙江某公司工作人员“低调(浙江某公司陈某)”发送对账单。对方在微信中多次确认欠款,例如回复“支持几天,过两天会调三百进来”“这几天会付一笔”,但始终未支付。
广水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要求浙江某公司支付欠款148340元(主设备136000元+模具配件12340元)及高额违约金(以356000元为基数,按日0.3%计算)。浙江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拒不到庭,也未提交任何证据。

法院判决结果

  1. 浙江某公司需在10日内向广水某公司支付全部欠款148340元;
  2. 违约金从原合同约定的日0.3%(年化超100%)大幅调低,改为以136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6月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30%计算至实际付清日;
  3. 驳回广水某公司关于高额违约金的其他请求;
  4. 案件受理费1433元由浙江某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违约金不是想设多高就多高!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买卖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如果太高,法院会“砍价”,你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浙江某公司欠钱不假,但合同里写的“每天罚0.3%”(相当于年化109.5%)实在离谱——想想看,银行贷款年利率才4%左右,罚金比贷款还高20多倍?法院当然不会支持。最终只按LPR加30%(大概年化5%-6%)来算,原告原本要的15万多违约金直接“缩水”到合理范围。

如果你遇到类似货款拖欠问题,记住这3点,少走弯路:

  1. 签合同时,违约金别“狮子大开口”
    很多人以为违约金写越高越能吓住对方,其实适得其反!法律明确规定: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就可能被认定为“过高”。建议直接写“按LPR的1.3倍(即加计30%)计算”,这是法院普遍支持的合理范围(当前LPR约3.45%,加30%后约4.5%)。比如欠10万块,一年违约金最多5000元,既合法又能起到督促作用。

  2. 催款时,一定要“留痕”
    案子里广水某公司能赢,关键就是保存了微信聊天记录!对方工作人员在微信里承认欠款、承诺付款,这些就是铁证。以后催款记住:

    • 用书面形式(微信、邮件、函件),别光打电话;
    • 对话要明确金额和期限,比如发个对账单问“欠12340元,下周能付吗?”;
    • 对方回复“好的”“过两天付”之类,立刻截图保存。
      如果对方玩失踪,定期发催款函(用邮政EMS,备注“货款催收”),这些都能成为法院认账的关键证据。
  3. 起诉时,别把违约金算得太“狠”
    很多企业一气之下要求“天价违约金”,结果像本案一样,法院直接驳回超额部分。正确做法:

    • 欠款金额要算准(本金别搞错);
    • 违约金只主张合理部分(本金×LPR×1.3×拖欠月数);
    • 如果对方跑路,抓紧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对方账户),避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最后提醒:被告不到庭≠你稳赢!本案原告胜诉,是因为送货单、合同、微信记录环环相扣。如果证据不全,哪怕对方消失,法院也可能判你败诉。所以从交易第一天起,就要像拼图一样保存每张单据——合同盖章、送货签字、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缺一不可。做生意讲诚信,但法律只认证据。 下次签合同时,花5分钟检查违约金条款和留痕方式,能省下你90%的诉讼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