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可直接向开发商索要工程款-赤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81民初467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湖北某公司开发"赤壁万象新城"项目,赤壁市某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与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内容为湖北省赤壁市沃尔玛商业步行街东区工程之住宅楼、商业店铺以及地下室的土建、水电安装(甲方提供经相关部门审定的工程施工图中按预算所示全部施工内容。其中及相关单独招标的项目有,大型土石方开挖、桩基础、铝合金门窗、入户门、商铺外墙装饰、建筑智能、安防、消防工程及电梯、二次供水、二次装修等重要设备安装工程不含在内),设计建筑面积:42754.78㎡。2016年上半年该工程的室外道路及零星工程分包给邓某施工,赤壁市某公司与邓某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赤壁市某公司与湖北某公司的结算中不包含邓某施工的部分,2017年7月31日,邓某向湖北某公司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工程总额为1798896元,湖北某公司没有确认。后经湖北某公司审计,该部分工程的价款确定为1470453元。该部分工程款,湖北某公司已向赤壁市某公司支付1080000元,赤壁市某公司全部转付给邓某。尚有工程款390453元未支付。
判决结果:
湖北某公司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支付邓某工程款390453元,并从2017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4.34%支付利息,直到全部付清为止。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关键一:没签合同也能要回工程款
很多包工头担心"没签书面合同就要不回钱",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没签合同,只要你实际做了工程,保留好施工记录、结算单等证据,法院照样支持你的权利!邓某和赤壁市某公司没签书面合同,但因为邓某确实干了活、提交了结算单,法院认定他们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
关键二: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要钱,不用只盯着总包方
很多人以为"我只跟总包公司打交道,钱只能找他们要"。但这个案子中,法院发现一个重要细节:邓某是直接向湖北某公司(开发商)提交结算资料的,而且开发商也审计确认了工程款金额。这就相当于开发商"越级"跟邓某建立了直接联系,所以邓某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要钱,不用再通过总包公司中转。
关键三:利息计算有讲究,拖得越久亏得越多
开发商总说"现在没钱,等有钱再付",但拖延付款是要付出代价的!法院判决从邓某提交结算单两个月后(2017年9月1日)开始计算利息,按年利率4.34%算。这意味着如果拖了5年才付清,光利息就得多付近9万元!法律对拖欠工程款"零容忍",拖延时间越长,开发商付出的代价越大。
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1. 别怕没合同,干活证据要留全
• 即使没签合同,也要保留:施工照片、材料采购单、工人工资记录、工程变更单、验收单
• 每次催款都要留痕迹:微信记录、电话录音、书面催款函(记得让对方签收)
• 重点:像邓某这样直接向开发商提交结算资料,可能让你获得"直通开发商"的要款通道!
2. 找谁要钱有技巧
• 先查清楚工程款支付链条:开发商付给总包,总包再付给你
• 如果总包拖延,直接找开发商要(但要有证据证明你和开发商有直接联系,如本案中邓某向开发商提交结算单)
• 注意:不是所有情况都能跳过总包,关键看开发商是否直接认可你的工作(如审计确认工程款)
3. 利息损失不能忍
• 拖欠工程款不是只欠本金,从应付款之日起就会产生利息
• 利息标准:现在一般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目前约3.45%-4.2%
• 实操建议:在催款时就明确写"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别等钱要不回来才想起利息
4. 时效问题要当心
• 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比如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到期后)
• 每次催款都能让时效"归零重算",所以别做"沉默的包工头",定期催款很重要!
一句话总结: 当包工头遇到工程款拖欠,别被"没合同""只能找总包"的说法吓住!只要干活证据齐全,特别是能证明开发商直接认可你工作的材料(如结算单、审计报告),完全可以绕过总包直接向开发商要钱,而且拖欠时间越长,对方要多付的利息越多。记住:干活留痕、及时催款、该出手时就出手,法律是站在实干者这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