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能以 非医保用药 为由拒赔全部医疗费-襄城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025民初381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9日,刘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沿襄城县汾陈乡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王梦寺村路段,与同向杨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杨某及乘坐电动三轮车的王某受伤。经襄城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王某无事故责任。刘某驾驶的车辆在人保财险郑州分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在阳光某许昌中心支公司投保有商业险(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事故发生当日,杨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多发性大脑内出血、双侧气胸等多处伤情,住院68天,花费医疗费170484.65元。王某同时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右侧肋骨多发骨折、右侧液气胸、肝破裂等多处伤情,住院68天,花费医疗费128068.23元。
经司法鉴定,杨某构成一个九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王某构成四个十级伤残。另外,中原农业某河南分公司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为杨某垫付抢救费用96975.15元,为王某垫付87189.99元。
法院判决:人保财险郑州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杨某99000元、王某99000元;阳光某许昌中心支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杨某270188.9元(其中96975.15元直接支付给中原农业某河南分公司,余款173213.75元支付给杨某);赔偿王某195637.76元(其中87189.99元支付给中原农业某河南分公司,余款108447.77元支付给王某)。
三、遇到类似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通过这个案例,我给大家总结几点实用建议,帮助您在遇到交通事故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1. 别被"非医保用药"拒赔吓退
很多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会以"医疗费中包含非医保用药"为由拒绝赔付全部费用。但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杨某、王某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系医院依据其病情进行治疗,且有医院病历、长期临时医嘱单、费用清单等为佐证,保险公司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其主张,故对保险公司的辩称理由不予采信。"这说明,只要医疗费是医院根据伤情合理产生的,有完整病历和费用清单支持,即使包含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也应全额赔付。提醒您: 保留好所有医疗单据、病历和费用清单,这是对抗保险公司拒赔的关键证据。
2. 救助基金垫付款必须优先偿还
本案中,中原农业某河南分公司作为道路救助基金承办人,为伤者垫付了抢救费用。法院判决明确要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在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时,应当优先偿还使用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这意味着,如果您接受了道路救助基金的垫付,获得保险赔偿后必须优先偿还这部分钱。提醒您: 如果经济困难需要申请救助基金垫付,要清楚知道这笔钱不是白给的,将来要从赔偿款中优先归还,避免后续产生新的纠纷。
3. 伤残鉴定和后续治疗费要提前做
本案中,杨某和王某都及时申请了司法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王某的后续治疗费(取内固定手术费约9000元)也通过鉴定确定,并在本次诉讼中一并解决,避免了二次起诉的麻烦。提醒您: 受伤后,不要急于和保险公司和解,应先做全面的司法鉴定,特别是对后续治疗费用的鉴定,这样可以在一次诉讼中解决全部赔偿问题,省时省力。
4. 交强险要合理分配
本案涉及两名伤者(夫妻关系),法院"酌定交强险平均分配给杨某和王某使用,每人使用99000元"。这是因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固定的(目前是20万元),多人受伤时需要合理分配。提醒您: 如果事故造成多人受伤,不要因为是亲属就放弃自己的赔偿权利,应当根据各自伤情合理分配交强险份额,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员计算。
5. 选择正确的被告很重要
本案中原告正确列明了驾驶员刘某、交强险承保公司和商业险承保公司作为被告,确保了赔偿能够落实。特别注意,交强险和商业险分别由不同保险公司承保,需要同时起诉,不能遗漏。提醒您: 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要查明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承保公司,确保在起诉时一并列为被告,避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况。
最后提醒大家,交通事故处理中,很多当事人因为着急用钱,会接受保险公司提出的"打折"和解。但从本案可以看出,只要证据充分,法律会支持您的合理诉求。不要因为一时困难就接受过低的赔偿,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确保获得应有的赔偿。记住,您的健康和权益比快速拿钱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