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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货款后对方不发货如何追回款项-台前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2 台前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927民初276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被告双方通过微信联系供货事宜,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猪心管,原告预付货款,被告通过物流向原告交付货物。2024年11月22日双方微信结算,确认原告多付了275000元货款。2025年3月4日,原告要求被告在3月10日前发完所有货物,但被告仅在3月13日发了一次货并扣减20000元货款,剩余255000元未退还。2025年8月,原告微信联系被告称“欠货款255000元”,被告未提出异议。此前,另100000元欠款已由重庆市某区法院另案判决处理,目前仅剩255000元货款未解决。以上事实有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证实。

法院判决:被告需返还原告255000元货款及利息(利息以未付货款为基数,从2025年9月1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30%计算,直至还清);同时驳回原告要求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的过高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律师提示:预付货款后对方不交货,你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预付货款后,对方不按约定交货,只要证据充分,你就能要回钱,但利息不能乱要! 很多人遇到类似情况容易慌神,要么忍气吞声,要么狮子大开口要高额利息,结果反而拿不回钱。结合本案,我给你三条实用建议,照着做就能少踩坑:

  1. 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是“救命稻草”,必须存好!
    本案中,原告能赢的关键就是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被告一直没发货,原告在2025年8月发微信说“欠货款255000元”,被告不吭声,法院就认定这是默认欠款。现实中,很多人觉得“微信删了就没事”,其实法律上对方不反驳就等于承认!所以:

    • 每次催货、对账都要用文字发微信(别只打电话),明确写清金额、时间;
    • 转账时备注“预付XX货款”,别用“借款”“还款”等模糊说法;
    • 万一对方拉黑你,赶紧找公证处做证据保全(几十块钱的事,能救命)。
  2. 对方跑路或不回消息?别等!立刻行动!
    本案被告玩失踪,法院直接判他败诉。很多当事人总想着“再等等,说不定明天就发货了”,结果拖到对方公司注销、人跑路,钱就真打水漂了。正确做法是:

    • 发现对方逾期超过7天,马上发书面催告(微信/短信也行),写明“如X日内不交货,视为违约,我将解除合同并追回货款”;
    • 超过15天没动静,直接起诉!本案原告从发现欠款到起诉只用了1个月,效率超高。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3. 要利息别贪心,按法定标准才靠谱!
    原告一开始要“LPR四倍”的利息(年化可能超15%),法院没支持,只按LPR加30%(年化约4%-5%)判。因为法律规定:没约定利息时,最多只能加30%-50%。现实中常见误区:

    • 别学本案原告乱要高额利息,否则法院会驳回,还白交诉讼费;
    • 正确写法:“以LPR为基础加计30%计算”,具体数字让法官算;
    • 如果对方是2019年8月20日前违约的,按银行贷款利率算,别搞混。

最后提醒:预付货款本就是高风险行为!下次合作前,务必做到三点:小额试单(别一上来付全款)、签书面合同(哪怕微信写清条款)、查对方资质(国家企业信用网免费查)。真出问题也别怕,保留证据+及时起诉,90%的欠款都能追回。记住:法律永远站在有准备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