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同居期间大额赠与分手后需部分返还,但小额赠与和共同生活开支不退-延津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726民初476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王某与李某原系恋爱关系,双方于2023年5、6月份开始恋爱,随后在江苏省昆山市租房开始同居生活,后于2025年5、6月份结束恋爱及同居关系。恋爱及同居期间,双方的经济往来大多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根据转账记录,在此期间王某共计向李某转账204932.88元,李某共计向王某转账33971元。其中,2025年2月10日及11日,王某分三次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共计90000元,用于购买宝马牌汽车一辆,该车辆登记在李某名下;2024年4月30日,王某向李某转账13000元;2024年12月31日,王某向李某转账11200元。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李某曾怀孕两次并流产。
法院判决:李某需返还王某9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5年9月25日起,以9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0%计算至还清之日),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0元由双方各负担950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通俗解释:恋爱送钱分手后能要回多少?法院这样算账!
小王和小李恋爱同居两年后分手,小王起诉要回转账近18万元。法院没支持全部金额,只判小李退9万元。为什么?关键看三件事:
1. 什么钱能要回来?什么钱不能?
- ✅ 能要回的:大额"结婚目的"赠与。比如9万元买车款(法院认定是为结婚/共同生活),但考虑同居两年和车辆使用,只让退8.5万元。
- ❌ 不能要回的:
- "520""521"等带爱意的小额转账(比如520元、1314元);
- 3000元以下的日常转账(吃饭、买菜等共同生活开支);
- 有明确共同消费证据的支出(如房租、水电费)。
2. 为什么法院不按"彩礼"判?
小王一开始说这是"彩礼",但法院发现:
- 双方没办订婚仪式、没约定结婚时间;
- 转账时间跨度长(两年),金额零散(几元到万元都有);
- 之前小王还以"民间借贷"起诉过,自相矛盾。
⚠️ 重要提示:想主张是"彩礼",必须有明确证据证明给钱时双方已谈婚论嫁(比如订婚仪式、微信说"这是彩礼"等)。
3. 法院怎么算该退多少钱?
法院会综合看:
- 同居时长:本案同居2年,比短期恋爱扣减更多;
- 共同消费:按江苏人均年消费3.7万元,两年算7.4万元(包含房租、饮食等);
- 特殊情形:李某两次怀孕流产,身体受损,酌情少退钱。
👉 最终:9万购车款退8.5万 + 其他大额转账退5千元 = 总共退9万元。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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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要趁早
- 转账时备注"结婚彩礼""购车款"等目的性文字;
- 保存订婚仪式、谈结婚时间的聊天记录;
- 别像本案原告先告"借贷"再告"彩礼",法院会质疑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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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赠与要留心
- 恋爱中单笔超3000元的转账,建议写个简单说明(如"此款为结婚准备,若分手返还");
- 购车买房等大件,最好登记在双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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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日常消费当彩礼
- 每月几千元生活费、吃饭看电影的钱,法院默认是共同消费,分手不退;
- 彩礼一般是一次性给的(比如订婚时10万),不是零散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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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注意平衡
- 如果女方承担更多开支(如本案李某付房租),可保留付款凭证;
- 怀孕流产等特殊情况,能提供医疗记录可主张少退钱。
最后提醒:法律不保护"后悔药"。恋爱时理性消费,大额支出留证据,分手时好协商。真闹上法庭,法院会像"算家庭账"一样,把共同生活、情感付出都考虑进去,不会简单按转账记录"多退少补"。遇到纠纷先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别像本案原告反复换案由起诉,反而对自己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