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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同居期间大额赠与分手后需部分返还,但小额赠与和共同生活开支不退-延津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延津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726民初476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王某与李某原系恋爱关系,双方于2023年5、6月份开始恋爱,随后在江苏省昆山市租房开始同居生活,后于2025年5、6月份结束恋爱及同居关系。恋爱及同居期间,双方的经济往来大多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根据转账记录,在此期间王某共计向李某转账204932.88元,李某共计向王某转账33971元。其中,2025年2月10日及11日,王某分三次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共计90000元,用于购买宝马牌汽车一辆,该车辆登记在李某名下;2024年4月30日,王某向李某转账13000元;2024年12月31日,王某向李某转账11200元。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李某曾怀孕两次并流产。

法院判决:李某需返还王某9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5年9月25日起,以9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0%计算至还清之日),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0元由双方各负担950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通俗解释:恋爱送钱分手后能要回多少?法院这样算账!

小王和小李恋爱同居两年后分手,小王起诉要回转账近18万元。法院没支持全部金额,只判小李退9万元。为什么?关键看三件事:

1. 什么钱能要回来?什么钱不能?

2. 为什么法院不按"彩礼"判?
小王一开始说这是"彩礼",但法院发现:

3. 法院怎么算该退多少钱?
法院会综合看: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这样做:

  1. 保留证据要趁早

    • 转账时备注"结婚彩礼""购车款"等目的性文字;
    • 保存订婚仪式、谈结婚时间的聊天记录;
    • 别像本案原告先告"借贷"再告"彩礼",法院会质疑诚信。
  2. 大额赠与要留心

    • 恋爱中单笔超3000元的转账,建议写个简单说明(如"此款为结婚准备,若分手返还");
    • 购车买房等大件,最好登记在双方名下。
  3. 别把日常消费当彩礼

    • 每月几千元生活费、吃饭看电影的钱,法院默认是共同消费,分手不退;
    • 彩礼一般是一次性给的(比如订婚时10万),不是零散转账。
  4. 同居期间注意平衡

    • 如果女方承担更多开支(如本案李某付房租),可保留付款凭证;
    • 怀孕流产等特殊情况,能提供医疗记录可主张少退钱。

最后提醒:法律不保护"后悔药"。恋爱时理性消费,大额支出留证据,分手时好协商。真闹上法庭,法院会像"算家庭账"一样,把共同生活、情感付出都考虑进去,不会简单按转账记录"多退少补"。遇到纠纷先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别像本案原告反复换案由起诉,反而对自己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