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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和解协议还能索赔侵权损失吗?法院判了!-浚县律师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3 浚县律师


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打架受伤的事儿,很多人以为私下签个“和解协议”就一了百了了。但最近河南浚县的一个案子告诉你:和解协议如果没写清楚,伤人者照样得赔钱! 今天我就用大白话讲讲这个真实案例,帮大家避开“签协议反吃亏”的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5)豫0621民初460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7月20日上午7点多,在浚县善堂镇德邦某达家具厂门口,张某波和张某勤因为欠钱的事吵了起来。张某勤想开车走,张某波伸手扒住车玻璃拦车。张某勤明明知道加速会把人拖伤,还是一脚油门开走了,结果张某波膝盖等地方摔伤住院9天,花了2573.07元医药费。后来派出所查清楚,对张某勤罚了款还拘留8天。
更关键的是,2024年9月22日,两人在派出所签了个《协议书》,里面写明“双方不再追究刑事、行政、民事等一切法律责任”。张某勤以为这下彻底翻篇了,结果张某波还是告到法院,要求赔医药费、误工费等共1万多元。
法院咋判的?
法院算了一笔账:医药费2573元、误工费1451元、护理费978元、伙食费450元、交通费180元,总共5632.92元。判决张某勤10天内把这笔钱赔给张某波,但驳回了张某波其他要钱的要求(比如多算的误工费)。

三、核心观点:和解协议不是“免死金牌”,这样签才有效!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个大坑:双方签的和解协议,为啥没挡住赔偿? 法院说得很明白——协议里写的“不再追究一切责任”,其实只针对欠钱的经济纠纷,而张某勤开车拖伤人是另外的侵权行为!就像你俩因为货款吵架签了和解书,但对方打伤你,这伤人账不能一笔勾销。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记住3点:

  1. 别急着签协议!先搞清“和的是哪件事”
    本案中,协议重点在“门厂欠账归谁”,对伤人赔偿只字未提。如果你受伤了,签协议时必须写清楚:“本次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已一次性解决,今后互不追究。” 否则像张某勤一样,以为签了字就没事,其实伤人账还得另算!

  2. 受伤后第一时间做三件事

    • 马上报警留记录: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比如本案的拘留罚单)是铁证,比口头吵架强百倍。
    • 医院单据全留好:包括病历、发票、休息证明,法院只认这些“白纸黑字”。
    • 别信口头承诺:对方说“私下给点钱别闹了”,也要写进协议,最好让律师把把关。
  3. 协议签完反悔?有补救机会!
    本案张某波赢了,是因为协议漏洞大——只解决经济账,没提人身伤害。但如果你签协议时被威胁、骗了,或者像本案一样范围不清,完全可以告到法院要求重算赔偿。重点:协议必须写明“本次事故”+“所有损失”+“永久放弃权利”,少一条都可能白签!

最后提醒:纠纷再急,也别图省事乱签字。和解协议不是写张纸就行,它得像“手术刀”一样精准切中问题。拿不准时,花点小钱咨询专业律师(别等官司打了才后悔),省得像张某勤一样,以为7万块能买平安,结果还得再掏5000多。记住:伤人的钱,一分都赖不掉!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企业名已按规范匿名处理,如张某波简化为张某波、德邦利达家具厂改为德邦某达家具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