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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欠款不还法院判付清欠款及违约金-武穴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武穴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82民初450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1年9月1日,湖北某有限公司与廖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1、廖某购买虹湾小区第四幢三单元105号房;2、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2050元,建筑面积约123.22平方米,总金额252600元;3、合同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并据实结算房价款;4、廖某于2021年9月1日支付95000元、2021年年底支付1万元、2022年年底支付3万元,其余房产证拿到手付;5、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处理:逾期在30日之内,自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日止,买受人按日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湖北某有限公司将房屋交付给廖某,廖某于同日支付购房款95000元。因房屋实际面积为119.15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244257.5元,廖某仅支付95000元,尚欠149257.5元未付,湖北某有限公司因此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廖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5天内,向湖北某有限公司付清剩余房款149257.5元和违约金30000元,同时承担1942元案件受理费。如果逾期不付,还要额外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就是拖得越久罚得越多)。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欠房款别躲,主动沟通才能少损失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买房签了合同就得按时付钱,拖欠不付不仅欠款要一分不少还上,还得额外掏违约金! 法院为啥判得这么干脆?因为合同白纸黑字写清楚了付款时间和违约责任,廖某既没出庭解释,也没提供任何证据,等于自己放弃了“说话的机会”。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避免踩坑:

  1. 签合同前睁大眼睛看条款
    重点盯住“付款时间”和“违约金”这两条!比如本案中,合同规定“年底付1万、明年年底付3万”,还写明“晚付一天罚万分之三”(相当于1万块拖一天罚3块钱)。很多人买房时光顾着看户型,随手一签,结果后期资金紧张才傻眼。提醒: 交钱前务必算清自己能不能按时付,别被销售忽悠“慢慢还”。

  2. 真付不出钱?赶紧找开发商谈!
    像廖某这样“装鸵鸟”——收到法院传票也不出庭,结果法院直接缺席判决,欠款+违约金一分没少。正确做法: 如果工资断了、生意赔了,实在凑不齐钱,立刻主动联系开发商,比如:“老板,我今年手头紧,能不能分6个月付?违约金我少付点行不?” 很多开发商愿意协商,毕竟房子已经卖出去了,他们也不想走漫长诉讼。关键: 谈的时候记得录音或留微信记录,万一谈崩了,好当证据用。

  3. 被起诉了千万别“消失”
    有人觉得“我不接电话、不出庭,法院就拿我没辙”——大错特错!本案中廖某缺席庭审,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必须做两件事:

    • 收到法院传票后,3天内去法院要案卷材料(免费!),搞清对方告你啥;
    • 准时出庭,哪怕只带一张工资条证明“我真困难”,也可能让法官少判点违约金。如果实在走不开,提前写份《情况说明》寄给法院,请求延期开庭。

最后提醒: 房款拖欠不是小事,拖1年可能多罚好几万。与其等法院上门贴公告,不如早沟通、早解决。记住:法律不保护“装睡的人”,但会帮主动解决问题的人! (注:本文仅根据公开判决解读,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