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不因自身疾病减责-团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6)鄂1121民初8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2025年5月13日13时许,杜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团风县中彩路淋山河镇宋岩村(京广线1180公里200米)右弯路段时,与对向车道童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导致童某受伤。交警认定杜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童某无责任。童某先后在团风县某医院、某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住院治疗59天,花费门诊费8897.84元、住院费258651.58元;遵医嘱外购白蛋白25瓶(10450元);聘请护工8160元;救护车转院费4888.60元;外购医疗器具1482元。出院后经鉴定为两个八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杜某的车辆在中国某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杜某垫付5000元,中国某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垫付118000元。
判决结果:
- 中国某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赔偿童某279443.73元(已扣除垫付的118000元);
- 童某收到赔款后返还杜某2720元(抵扣鉴定费2280元和垫付款5000元);
- 驳回童某其他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由杜某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关键提示
1. 事故发生后,先做这三件事
- 立即报警并固定证据:像本案中童某一样,务必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索赔的“铁证据”)。如果对方全责却推脱,可现场拍视频、找目击证人,避免“说不清”。
- 医疗费要“票证齐全”:医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必须一一对应。像童某外购白蛋白,法院只认了医嘱记录的25瓶(32瓶因无证明被砍掉),所以:
→ 外购药:必须让医生写进病历或开处方单,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不认;
→ 救护车费:保留收据+转账记录(本案中童某补了转账记录才获支持);
→ 护理费:请护工要签合同、开发票,别用微信转账不留痕。 - 别急着和保险公司谈赔偿:本案中保险公司要求“伤残系数打3折”(理由是童某有自身疾病),但法院明确说:老人身体的老毛病不能减轻肇事方责任!只要事故是直接原因,该赔多少就得赔多少。
2. 特殊人群索赔要注意(比如70岁以上老人)
- 误工费很难要到:童某77岁,主张误工费17935元,但法院没支持。理由很实在:
→ 村委会不能证明你在茶厂干活(得用工单位开证明);
→ 银行流水显示“代发”钱不规律(得证明是稳定工资);
→ 庭审中说“有活才干”(不符合“稳定收入”要求)。
✓ 你的行动:如果真在打工,提前让老板签劳动合同、按月发工资并备注“工资”,保留考勤记录。否则70岁以上索赔误工费基本没戏。 - 护理费可多要:童某因伤情重需两名护工,法院支持了。如果你或家人伤势严重(如昏迷、骨折),住院时直接让医生写进医嘱“需2人护理”,避免后期扯皮。
3. 保险公司那些“套路”别上当
- “我们已垫付,少赔点”:本案中保险公司垫了118000元,但法院明确说:垫付款必须在总赔偿里扣除,不会额外让你倒贴。
- “你自身有病,赔偿打折”:保险公司常以“主动脉钙化”等理由要求降低伤残赔偿金,但法院斩钉截铁:体质问题≠你的过错!别被忽悠签“打折协议”。
- “不赔诉讼费鉴定费”:保险公司说得对——它只是“付钱的”,不是撞人的。所以鉴定费2280元、诉讼费3773元都由杜某承担。✓ 你的行动:起诉时把鉴定费算进总金额,但别指望保险公司出。
最后提醒:
- 伤残鉴定别拖:童某3个多月后才做鉴定(9月23日),太晚可能影响结果。一般出院后1-2个月做最稳妥;
- 保险公司拒赔别慌:像本案中保险公司拒赔“病历复印费”“蛋白粉”,法院直接说“不是直接损失”,但其他合理费用全支持了。你只要证据扎实,该争就争;
- 垫付款要“算清楚”:杜某垫5000元、保险公司垫118000元,法院一笔笔扣减,最后童某实际到手27万多。✓ 你的行动:自己列个“费用明细表”,避免糊涂账。
一句话总结:事故责任定了,你的老毛病不是少赔的理由!保存好每一张发票、每一条医嘱,该赔的1分都不能少。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姓名、企业名称已按规范隐去,如童某、杜某、中国某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等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