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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可向发包方索要欠款但合同付款期限仍需遵守-铜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铜陵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7民终90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3月,某甲公司将铜陵市、3#楼室内装饰工程发包给某乙公司承包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后付至实际工程量的70%,但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竣工决算经发包人指定的审计机构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80%,余款在审计结算完成后分两年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最终造价以发包人指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算为准"。2022年5月14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对部分材料价格进行调整。某乙公司承包后将案涉工程转包给孙某实际施工。孙某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工程于2022年1月28日竣工验收合格。2024年1月11日,某甲公司委托某丁公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审定金额为33124203.19元。某甲公司已支付某乙公司工程款21191444.86元。某乙公司已向孙某转付工程款18228200元,代扣税费19515.97元,扣除管理费373828.29元。

工程投入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某甲公司要求整改。2023年8月18日,孙某出具承诺书,请求某乙公司负责维修整改工作,所产生费用由孙某承担。2024年7月9日维修整改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经司法鉴定,维修工程造价为3908285.40元。某乙公司支付鉴定费68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某甲公司支付孙某工程款5307918元;孙某支付某乙公司维修费1338385元及利息;孙某赔偿某乙公司鉴定费34000元;驳回孙某要求支付剩余20%工程款的请求;驳回某乙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很多包工头或实际干活的施工队常常遇到这样的困扰:工程干完了,但发包方或总包方不给钱,或者只给一部分钱。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作为实际施工人,你确实有权要求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直接向你付款,但有几个关键点必须特别注意,否则可能像孙某一样,该拿的钱却拿不到。

第一个关键点:如何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
法院认定孙某是实际施工人,主要看三点:一是他确实组织了施工队伍;二是他承担了部分材料采购和资金投入;三是他主动承诺并实际承担了工程质量维修责任(维修费高达390多万元)。如果你也是实际干活的人,一定要保留好这些证据: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单据、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维修承诺书等。特别是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如果你主动承担维修责任,这将成为你被认定为实际施工人的有力证据。

第二个关键点:分清"转包"和"挂靠",关系到谁能向你付款
很多人以为自己是"挂靠"关系,但法院认定很严格。挂靠是指你在投标阶段就以别人的名义参与工程,而转包是别人先拿到工程再转给你。本案中,法院认定是转包关系,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孙某参与了投标过程(投标文件上只有某乙公司的章,没有孙某的签名)。如果是转包,根据法律规定,发包方(某甲公司)要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直接向你付款;但如果是挂靠,发包方可能不需要直接向你付款。所以,当你从别人手里接工程时,要明确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最好有书面协议。

第三个关键点:结算依据一旦确认,很难推翻
合同约定"以发包人指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某甲公司委托某丁公司做了审计,三方都盖章确认了3300多万元的金额。但某甲公司后来在文件上手写添加"这是初审,以政府审计为准",法院认为这是单方面添加,无效。这告诉我们:当三方对结算金额盖章确认后,就不能轻易反悔。如果你作为实际施工人,对审计结果有异议,一定要在签字盖章前提出;如果已经确认了,再想推翻就很难了。

第四个关键点: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必须遵守,不能随便提前要钱
这是本案最值得吸取的教训!合同写明"余款在审计结算完成后分两年付清",审计完成是2024年1月,到2025年起诉时还不满两年,所以法院认为剩余20%的工程款还没到付款时间。孙某上诉说某甲公司之前没按时付款是根本违约,应该让全部欠款提前到期,但法院没支持。理由很明确:某甲公司只是部分工程款没按时付,没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不能因此就否定整个合同的付款期限约定。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应该怎么办?

  1. 签合同要特别注意付款条款
    别只盯着总价,一定要看清付款时间和条件。如果担心发包方不按时付款,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某一期款项未按时支付,剩余款项视为全部到期"。这样,一旦对方违约,你就能立即要求支付全部欠款。

  2. 保留证据要像存钱一样认真
    从进场施工开始,所有材料单据、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都要保存好。特别是当你作为实际施工人时,要能证明自己确实投入了资金、组织了施工。建议专门准备一个文件夹,把所有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好。

  3. 结算确认前务必核对清楚
    审计报告出来后,不要着急签字。先找懂行的人帮你核对工程量和单价,确认无误后再盖章。一旦三方确认,就很难再更改。如果发现有问题,一定要在签字前书面提出异议。

  4. 维权要趁早,但也要守时
    本案中,剩余20%的工程款还没到付款时间,所以法院驳回了孙某的请求。记住: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就是"最后期限",不到期不能提前要。但到期后如果还不付款,一定要立即行动,可以先发律师函,再起诉,并从到期日开始计算利息。

  5. 质量问题不能拖,否则维修费惊人
    本案中,孙某要承担近400万元的维修费,几乎占工程总价的10%。作为施工方,工程交付前一定要做好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果已经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也要积极维修并保留凭证,避免后期产生更大损失。

最后提醒:建设工程纠纷往往金额大、专业性强,处理起来很复杂。如果遇到工程款被拖欠,不要等到问题严重了才处理。在签订合同前就请专业律师帮忙把关,施工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结算时认真核对,这样遇到纠纷时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记住,法律保护的是有准备的人,不是有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