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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代偿后有权追偿但律师费必须证据充分-兴国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兴国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赣0732民初347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8月20日,四川某有限公司与刘某通过网络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约定借款35900元,贷款期限6个月(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2月20日),年利率18%,每月20日还款。同时,刘某与重庆某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由重庆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约定:若刘某逾期,催收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刘某承担。

合同签订后,四川某公司向刘某转账35900元。刘某仅偿还前3期本金17549.2元、第4期本金500元(合计18049.2元)及前3期利息1354.88元。自2022年12月20日起,刘某未再还款(第4期本金未足额支付、利息未付,第5、6期本息均未还)。重庆某公司被四川某公司直接扣划17850.8元作为代偿款,包括:

法院判决:

  1. 刘某需偿还重庆某公司代偿款17850.8元;
  2. 刘某支付资金占用费(按年利率24%计算,分三部分:从2022年12月20日起按5526.1元、2023年1月20日起按6116.49元、2023年2月20日起按6208.21元分别计算至还清日);
  3. 驳回重庆某公司要求刘某支付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三句大白话教您避坑

这个案子看似是"担保公司要钱",实则藏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三个坑。法官用判决告诉我们:

第一,担保人替你还钱后,真能找你"算总账",但利息计算有讲究!
很多人以为"担保人代偿=从代偿那天起算利息",但法院明确:利息必须从你原本该还钱的日子开始算。本案中,刘某欠的三笔钱,分别从2022年12月、2023年1月、2月的还款日起计息。
👉 您该怎么做

第二,律师费想让对方出?光靠合同约定不够,必须亮出"真发票"!
重庆某公司主张刘某支付律师费,但法院直接驳回——合同写了"对方承担律师费"没用,必须提供律师费发票、委托合同等证据。本案中公司没交这些,败得不冤。
👉 您该怎么做

第三,被告不出庭≠能躲过去,法院照样严查证据!
刘某全程没出庭也没答辩,但法院仍仔细核对了转账记录、还款明细等证据,该支持的代偿款一分不少判了,不该支持的律师费也一分没给。
👉 您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
现在网贷、消费贷签合同时,常混着"担保条款"。签字前务必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