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人隐瞒女方已育事实需退还部分介绍费-贵溪律师中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中介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681民初285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9月9日,经何某、黄某乙、胡某作为男方媒人与邹某、黄某、叶某乙、叶某作为女方媒人撮合介绍,江某与徐某相亲。9月11日,江某父亲向何某支付了29,000元用于媒人相亲过程中的吃住行费用及介绍费。9月13日,江某与徐某签署《承诺书》,约定徐某"无小孩,无债务,无感情纠纷",男方支付彩礼16万元。当日,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江某父亲将16万元彩礼交给徐某。邹某收取了3万元介绍费,其中1万元付给叶某乙,叶某乙又将5,000元付给叶某,剩余2万元由邹某、黄某分配。
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江某发现徐某婚前已有子女,且因拖欠抚养费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2025年6月,经法院调解,江某与徐某解除婚姻关系。江某认为媒人故意隐瞒女方重大情况,要求各媒人返还89,000元介绍费。
法院经审理认定:实际介绍费为48,000元(邹某与黄某共同收取20,000元,叶某乙收取10,000元,何某收取8,000元,黄某乙收取5,000元,胡某收取5,000元)。女方媒人邹某等人存在隐瞒行为,男方媒人未尽核实义务。最终判决各被告共返还32,000元(叶某返还3,500元、叶某乙返还3,500元、何某返还4,000元、邹某与黄某连带返还15,000元、胡某返还3,000元、黄某乙返还3,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1. 媒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介绍费必须退!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是:媒人收了钱就有责任说实话!法院明确指出,女方媒人邹某等人明知徐某已有孩子,却在承诺书上写"无小孩",还阻止徐某说实话,这就是典型的"串通欺诈"。就像你请人介绍工作,对方却隐瞒公司即将倒闭的事实,这种情况下,介绍费当然要退。记住:媒人不是"和事佬",而是"信息核实员",隐瞒子女、债务等重大情况,收取的介绍费就可能被法院判退。
2. 介绍费不是"糊涂账",法院会仔细算清楚
原告一开始说付了89,000元,但法院只认定了48,000元,为什么?因为法院分得清"介绍费"和"活动费":
- 29,000元中包含1,000元车费(合理开销,不算介绍费)
- 何某收的28,000元要扣除10,000元媒人吃住费用(实际介绍费只剩18,000元)
重要提示:给媒人钱时一定要分两笔!
✅ 正确做法: - 介绍费单独转账,备注"婚介服务费"
- 活动费(车费、饭钱)另给现金并让媒人打收条
❌ 错误做法: - 全部现金支付不留痕迹
- 混淆介绍费和活动费
3. 你自己也有责任,别把锅全甩给媒人
法院为什么没判全部退款?因为江某自己太着急!认识5天就结婚,连对方有没有孩子都不核实,这就像买房子不看房产证就交首付。法院认为:结婚不是扫码付款,5天了解不够! 特别提醒:
- 媒人说"没问题"≠真的没问题
- 要求查看身份证、户口本(重点看婚姻状况、子女栏)
-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对方有没有欠债
4. 遇到类似纠纷,三步走最稳妥
第一步:收集"铁证"
- 微信聊天记录(重点保存"女方无子女"等承诺)
- 转账凭证(必须备注用途)
- 婚姻承诺书(像本案中写明"无小孩"的书面文件)
- 离婚判决书(证明因隐瞒事实导致离婚)
第二步:找准"该退钱的人"
不是所有媒人都要退!参考本案:
- ✅ 必须退钱:故意隐瞒的媒人(如邹某、黄某)
- ✅ 部分退钱:未核实但未串通的媒人(如何某)
- ❌ 不退钱:没收钱的媒人(如徐某)
实操建议:先查媒人收钱记录,没证据的别乱告!
第三步:索赔要"合理"
原告要89,000元,法院只支持32,000元,因为:
- 扣除合理活动费(如媒人车费、饭钱)
- 考虑媒人实际付出(牵线、陪吃陪喝)
合理计算公式:
可退金额 = 实际介绍费 - 合理活动费 × (1 - 自身过错比例)
(本案中江某自身过错占30%,所以只退67%)
最后提醒:
媒人不是"神仙",无法保证婚姻幸福,但必须保证"信息真实"。结婚前花500元做背景调查(查法院执行记录、婚史),比事后花5万打官司划算得多!如果发现媒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
1️⃣ 立即停止付款并录音取证
2️⃣ 向当地民政局举报非法婚介
3️⃣ 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费记住:婚姻介绍不是"一锤子买卖",你的知情权永远大于媒人的"介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