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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鉴定费应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贵溪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贵溪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681民初363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4月23日11时40分许,刘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冶金南路行驶至新妇幼保健院路段时,与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在斑马线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及两车受损。交警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在贵溪市某医院住院21天,伤情为左侧胫骨平台骨折、左膝半月板撕裂等。王某花去医疗费8,132.30元(刘某垫付2,366.74元,某保险公司某支公司预付6,000元)。经鉴定,王某构成十级伤残。事故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院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某支公司赔偿王某119,646.14元(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刘某1,009.74元(返还其垫付费用),同时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几个关键点,很多普通人容易吃亏。我当律师多年,见过太多人因为不懂规则,白白少拿赔偿。下面用大白话告诉您:

1. 别急着签“私了协议”,先固定证据!

2. 误工期不是“想定几天就几天”,算到定残前一天!

3. 护理费、营养费必须“医生写进医嘱”,否则只赔住院天数!

4. 鉴定费100%由保险公司买单,哪怕部分鉴定没用上!

5. 对方垫的钱,一并处理省心又省钱!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
交通事故赔偿像闯关游戏,规则复杂但有迹可循。核心就一条:所有诉求必须“有据可依”——医嘱写了才赔护理费,票据齐全才能报医疗费。别信“走关系能多赔”的鬼话,法律只认证据!万一遇到保险公司拖赔、少赔,直接起诉。本案从立案到拿钱只用36天,法律永远站在讲证据的人这边。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例改编,为保护隐私,人名、公司名均已模糊处理。具体案件需结合当地政策,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