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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申请复议就生效-汨罗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汨罗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681民初424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17日15时,彭某驾驶苏A3U1**号轻型厢式货车在屈子祠镇农科村从道路西侧路边地坪内由西往北倒车进入道路时,与由北往南行驶的周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周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经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彭某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周某受伤后在汨罗市某医院治疗32天,花费医疗费19455.76元,被诊断为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等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90日、营养期60日、误工期194日。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内支付16455.76元医药费,彭某垫付3059元医疗费。

法院最终判决:

  1. 保险公司十日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周某146419.24元;
  2. 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周某6478.99元;
  3. 保险公司代周某返还彭某垫付的3059元;
  4. 驳回周某其他诉讼请求;
  5. 案件受理费由彭某承担3357.96元,周某承担510.04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遇到交通事故这样办最稳妥

核心观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出后3天内不申请复议,法院将直接采信,即使你当庭喊冤也晚了!

看完这个案子,很多老百姓会问:"明明我摩托车没挂牌,怎么还能拿到赔偿?""对方倒车时说我挂了水管,法院为啥不信?"其实关键就藏在责任认定书这个"小纸片"里。本案中彭某当庭说"交警认定书内容不详细""我没碰到对方车",但法院直接驳回——因为他在收到认定书后没在3天内申请复议!这就像收到快递没当面验货,拆包后再说"东西坏了"没人认账一样。

给事故当事人的3条保命建议:

1. 拿到事故认定书,先别签字!3天内做两件事

💡 真实教训:去年湖南类似案件,当事人因暴雨天看不清认定书内容,第4天去申请复议被拒,最终多赔了3万元。

2. 没牌车≠没赔偿!但这些证据必须提前留好

周某骑的是无号牌摩托车,但这不减少对方赔偿责任(法院仍判彭某承担70%)。但要注意:

3. 垫钱给伤者?这样操作才能全拿回

彭某垫付3059元,最后由保险公司"代还",省了打官司麻烦。学他这样做

最后提醒

事故后牢记三步:要认定书→补证据链→盯3天复议期。2025年湖南新规:简易程序认定书必须当场交付,再也不能说"没收到"!遇到纠纷别拖,证据越新鲜越有力。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企业名已按规则隐去,如周某某改为周某,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南支公司改为中国某财保南京城南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