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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就能追回货款,法院判决对方必须支付-岳阳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岳阳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621民初236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0年至2016年期间,胡某在汨罗市三江某店经营建材生意,汪某从事安装铝窗生意。自2010年起,汪某多次在胡某处购买建材、门窗等货物。双方在2014年1月30日经过结算,汪某共计欠胡某货款38,400元,并向胡某出具了一份欠条。汪某出具欠条后,只向胡某支付了19,000元的货款,后再未支付货款。经胡某多次向汪某催讨,汪某仍未支付剩余货款19,400元。

法院判决结果:汪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向胡某支付剩余货款19,400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285元和公告费400元。如果汪某不按时付款,还要多付利息。

三、遇到类似欠款怎么办?关键三点要记牢!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特别实用!很多小老板、个体户都遇到过"别人欠钱不还"的糟心事。法院为啥判胡某赢?核心就一句话:"有欠条+能证明催过款=法院帮你追回钱"。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下次遇到类似情况就知道怎么做了:

1. 欠条不是随便写,这3个细节必须有!

汪某能赢,关键在那张"2014年1月30日的欠条"。很多人以为微信说"我欠你钱"就行,但法院更认白纸黑字的欠条!签欠条时一定要:

2. 对方玩失踪?法院照样能判他输!

汪某连法院传票都不接,玩"人间蒸发",但法院还是判他败诉。为啥?因为:

3. 小心这两个"坑",否则钱可能打水漂!

最后叮嘱:做生意难免遇到欠钱不还的,但别怕!像胡某这样:
① 签订合同时留好送货单、对账单;
② 结算时逼对方打规范欠条;
③ 每年固定时间催款并截图保存。
就算对方躲到外省,你拿着这些证据去法院起诉,90%都能要回血汗钱。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会保护认真留证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