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配偶擅自将夫妻财产赠与他人怎么办?-茶陵县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224民初272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邓某与谭某甲曾系夫妻关系(2007年7月2日至2025年4月25日)。谭某甲于2024年2月5日向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于2024年3月7日判决不准离婚。后谭某甲于2025年3月18日再次起诉,经调解于2025年4月25日离婚。
谭某甲于2023年12月11日向株洲市某有限公司预售资金监管专户转账204,888元、于2023年12月22日转账60,000元,备注均为"栋*房首付款"。该房屋(石峰区雪峰、*栋房)登记在刘某名下。
邓某认为谭某甲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并赠与刘某,要求刘某返还264,888元。刘某和谭某甲辩称:谭某甲本想为儿子买房,后刘某接手该房屋,谭某甲借给刘某70,000元用于购房,刘某又向谭某甲借款194,888元(有欠条),并分批还清200,000元(含利息),双方是借贷关系而非赠与。刘某还称借款欠条已销毁。
法院认为邓某仅凭抖音截图(显示谭某甲与刘某合影)推断存在不正当关系和赠与行为证据不足,刘某和谭某甲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双方存在多次资金往来,符合借贷特征。最终判决驳回邓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邓某承担。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遇到类似纠纷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理的效果
关键提示:发现配偶给他人买房,光有怀疑可不行!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当你发现配偶偷偷用夫妻共同财产给他人(比如所谓的"小三")买房时,别急着告对方"赠与无效",光有转账记录和照片截图很可能打不赢官司!
为什么邓某败诉了?
- 证据太单薄:她只拿出抖音合影就说是"不正当关系",但抖音发布时间都看不出来;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钱转出去了,不能证明是"赠与"
- 对方有合理解释:刘某和谭某甲说这是借贷关系,还拿出银行流水证明有借有还(20万还款记录)
- 举证责任在你: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邓某说"这是赠与",就得拿出确凿证据,不能光靠猜
遇到类似情况,你应该这样办:
✅ 马上收集"铁证"
- 别只拍聊天记录!要录下配偶亲口承认"这是送给XX的"录音
- 查清资金流向:钱是谁付的?对方有没有还?有没有借条?
- 找目击证人:比如房产中介、共同朋友,证明"这就是赠与"
⚠️ 特别注意
- 转账备注写"还款""借款"?这很可能被认定为借贷!
- 对方说"欠条丢了"?赶紧申请法院调取银行流水查还款记录
- 离婚调解时没提这事?像本案中他们在离婚调解书里确认"无共同债务",事后很难再追
💡 最后提醒
发现配偶转移财产,3步走最安全:
- 先保全证据:立即去公证处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做证据保全
- 再查资金链:向法院申请调取对方银行流水(特别是备注异常的转账)
- 离婚前行动:像本案在离婚调解时就该提出财产分割异议,别等离完婚才想起来
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后炮"!当你发现配偶有异常大额支出,24小时内就要开始收集证据,拖得越久越被动。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但保护的前提是你能证明"这是偷偷送人的",而不是"我觉得是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