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药品经营资质参与药品销售需承担部分过期损失赔偿责任-邵阳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11民初114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0年4月27日,某邵阳有限公司与新宁县某医院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约定新宁县某医院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向某邵阳有限公司采购药品,价格按平台中标价执行;医院收货后需按时结算货款,对不符合质量或有效期的药品有权拒收,某邵阳有限公司应及时更换。2020年6月12日,胡某签署《合作协议》及附件,约定胡某委托某邵阳有限公司对其代理产品进行配送,配送中因医院退货、破损等造成的损失由胡某全额承担。此外,某邵阳有限公司与胡某、李某乙签订《销售业务内部确认书》,明确因药品滞销、过期或医院未回款导致的损失由胡某承担,李某乙作为担保人。
2020年6月30日,某邵阳有限公司向新宁县某医院送头孢他啶24000支(820800元);7月10日送多索茶碱1000支(27240元);8月12日送盐酸甲氯氛酯1200支(27240元)。使用过程中,部分药品出现过期、调价等问题,经双方确认,总损失393769.28元(包括头孢他啶过期损失162354.24元、到货未入库损失218880元等)。胡某对损失金额予以认可。
胡某自认:案涉药品由她联系,她直接向药厂领报酬,不在某邵阳有限公司领薪。某邵阳有限公司和胡某均认可新宁县某医院及李某乙不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结果:胡某向某邵阳有限公司支付药品损失137819.25元(总损失393769.28元的35%),驳回某邵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行动指南:无资质卖药出事,你可能得赔钱!
这个案子就像一颗"警示炸弹":普通人没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却私下帮药企跑医院送药,万一药品过期,法院照样判你掏腰包赔钱! 胡某以为签个协议就能"稳赚不赔",结果不仅白干,还倒贴13万多。为什么?关键就三点:
1. "没资质=合同无效,但不等于不担责"
胡某没药品经营许可证,却和药企签《合作协议》代理配送。法院直接认定这协议违法无效(违反《药品管理法》)。但别高兴太早!合同无效≠万事大吉。法院说:你明知自己没资质还硬干,对药品过期有责任,必须按过错比例赔钱。本案中胡某赔了35%,药企自己因"明知对方无资质还合作"赔了65%。
→ 你该怎么做?
- 卖药前先查"身份证":个人或小公司想参与药品销售,必须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去药监局申请)。没证?别碰!签协议也白签,出事照样赔。
- 合作前"验明正身":药企找代理时,务必要求对方出示许可证。本案药企偷懒没查资质,最后损失自己扛大头。
2. "担保人可能全身而退,关键看主合同"
李某乙作为担保人在《销售业务内部确认书》上签字,但法院没让她赔一分钱。为啥?因为主合同(胡某和药企的协议)无效,担保合同自动失效。加上各方都认可她无责,她轻松脱身。
→ 你该怎么做?
- 当担保人要"擦亮眼":如果主合同本身违法(比如对方没资质),你签字担保可能无效。但别赌运气!签字前务必确认:
✓ 主合同是否合法?(比如对方有无经营资质)
✓ 损失范围是否写清楚?(本案中李某乙因条款模糊侥幸免责)
3. "过期药品别急着甩锅,证据定输赢"
药企主张医院该付全款,但法院发现:
- 部分药品(如头孢他啶8000支)根本没入库就过期,医院按约定可拒付;
- 药企和医院共同确认了损失金额,胡某也签字认可,这才成为判赔依据。
→ 你该怎么做? - 出事第一时间"固证据":
✓ 药品过期/破损时,立即拍照+医院签收单(本案中送货回执单、对账函是关键);
✓ 和对方书面确认损失明细(像本案双方确认的393769.28元,避免扯皮)。 - 别信口头承诺:胡某声称"医院该担责",但没证据,法院直接以双方确认的损失为准。
给普通人的终极建议
- 普通人想赚药品销售钱?先办证! 药品不是菜市场白菜,国家管得严。没证参与配送=埋雷,过期一赔就是几万。
- 药企别贪小便宜:为省配送费找无资质代理?一旦出事,法院可能判你自担70%损失(本案药企因过错大,多赔31%)。
- 纠纷发生别硬扛:本案药企起诉时要47万,最后只拿回13万。及时找律师梳理证据、明确责任,能少赔一大半!
记住:法律不保护"无知者无畏"。少走一步"捷径",可能省下十倍赔偿金!
(注:以上分析基于真实判例,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由律师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