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挖机租赁纠纷中进出场费承担规则明确-当阳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当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213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李某(甲方)与吴某(乙方)签订了两份《挖机租赁协议》。施工地点分别在宜都市和宜都市干沟。协议约定李某租赁吴某“徐工490带195炮捶”挖机,租赁期限均为2024年5月2日至2024年7月2日;进出场费:如本设备在此工地三个月内施工租金产值低于150000元,进出场费将由甲方支付(共计7000元);若施工租金产值高于150000元,甲方只承担单边进场费(3500元);若施工租金产值达到200000元以上,则设备进出场费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给每台挖机提供一名驾驶员食宿;租赁单价为350元每小时(不含燃油、不含税);付款方式为每60小时付一次款,按(60小时*350元)结算,尾款在设备退场当天一次性付清,如甲方因某种原因推脱付款不及时,乙方可停止施工,同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200元/天计算)。

同时查明,宜都市项目地租赁的“徐工490带195炮捶”挖机,于2024年5月1日进场(码表数为6253.7),于2024年8月21日退场(码表数为6574.3),合计码表时间为320.6小时,进出场费7000元。宜都市干沟项目地租赁的“徐工490带195炮捶”挖机,于2024年5月9日进场,于2024年6月3日退场,合计码表时间为60.6小时,进出场费3000元、补油费2500元。庭审中,李某认可宜都市干沟项目地租赁的“徐工490带195炮捶”挖机工时为60小时,补油费为1000元,并同意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后一起支付给吴某。

另查明,李某已向吴某支付了租金81000元;李某代吴某向挖机驾驶员周某支付了劳务工资12800元。

法院判决结果:李某需向吴某支付挖机租金4971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49710元为基数,从2024年8月2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同时驳回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租挖机的人(李某)和出租人(吴某)因为租金该付多少、哪些费用能抵扣闹上了法庭。法院最后判李某还要补49710元,但没支持吴某最初要的17万多。核心就三点:进出场费怎么算、故障时间扣不扣、哪些钱能抵租金。咱们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几条就能少踩坑:

  1. 进出场费不是随便定,得看合同和实际产值
    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如果三个月内施工产值低于15万,进出场费由租方(李某)全包;超过15万但不到20万,只付单边费;超20万,出租方(吴某)自己扛。案子中两台挖机产值都没到15万,法院就判李某必须付进出场费(7000元+3000元)。提示你:签合同时,一定写清楚产值怎么算、费用谁担!别口头说,得留书面证据(比如微信记录、合同条款)。施工中定期算产值,超了或没超都要拍照记账,避免事后扯皮。

  2. 挖机坏了停工,时间不是你想扣就能扣
    李某说“挖机老故障,停工时间该减”,但法院没全认——因为只有口头说,没拿出维修记录、照片等证据。最后吴某主动让步扣了2小时,法院才按318.6小时算。提示你:施工中如果设备出问题,马上拍视频、留维修单,双方签字确认。光靠嘴说“耽误时间了”,法官不会信!

  3. 食宿费不能抵租金,但代付工资可以扣
    李某想用“我管了司机吃饭住宿”抵租金,法院直接驳回——因为合同早写了“租方必须免费提供食宿”,这是你本分,不能当筹码。但李某替吴某垫付了司机工资12800元,有转账记录和司机老婆收钱截图,法院就准了。提示你

    • 合同里约定的义务(比如管饭),别想事后反悔抵钱;
    • 你替对方垫的钱(比如工资、油费),一定留凭证!微信转账备注用途,让对方打收条。

最后给你的实操建议

记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你手上没东西,道理再对也赢不了。遇到纠纷别硬扛,赶紧整理聊天记录、合同、付款凭证,该找律师就找——省得像吴某一样,本来能要17万,最后只拿到5万。

(注:文中人名已按规范隐去,项目地信息保留判决书原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