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付款没凭证法院不认账-荆州市律师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0民终181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法院认定内容):
2021年6月29日,荆州市某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荆州市某乙电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签订了《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约定:某乙公司为丽景嘉园、丽景馨园共17台电梯提供保养服务;服务期限分段计算;合同总价49400元;分四次付款,每次12350元。
2022年7月28日,双方再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合同总价49400元,付款方式相同。
2023年9月19日,双方就丽景嘉园13台电梯签订合同,服务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合同总价35800元;同日,双方就丽景馨园4台电梯签订合同,合同总价12400元。
某乙公司完成了四份合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义务。2021年7月13日,某甲公司工作人员谢某向某乙公司工作人员万某微信转账2万元,备注"电梯维修预付款"。某乙公司向某甲公司出具了6份《收据》,载明收到电梯保养费共计74100元(12350元×6)。某乙公司主张:2021年7月13日的2万元中,12350元已支付第一期保养费,剩余7650元用于维修费;其余5张《收据》对应的61750元某甲公司实际未付款。某甲公司则称6张《收据》的款项已全部以现金方式付清。
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0月8日,某甲公司分5次向案外人刘某侨银行转账共计54000元,备注为电梯保养费,某乙公司认可收到该款项。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3年9月25日,谢某要求万某发送金额和账户,万某将5张《收据》拍照发给谢某,写明"5×12350=61750,还有之前的7804,总共69554元",谢某回复"好的""我这边一汇,马上给你打电话"。但此后万某持续微信催款,谢某再无回复。
2023年12月15日和2024年11月14日,某乙公司两次发送《律师函》催讨欠款,某甲公司回函称"不存在欠款"。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某甲公司欠某乙公司电梯维保费73000元及利息(从2025年4月30日起算),另需支付律师费6000元,但驳回了7804元维修费的请求。一审和二审均判决某甲公司败诉,需付清上述款项。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处理?
核心观点:打官司时,现金付款必须有"铁证",光有收据法院不认!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物业公司(某甲公司)说"我早用现金付过钱了",电梯公司(某乙公司)说"你根本没付"。法院为啥判物业公司输?关键就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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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付必须说清细节
物业公司声称用现金付了6万多元,但说不清"啥时候付的""在哪儿付的""谁收的钱"。法院问:"现金从公司哪领的?谁去付的?对方谁收的?"物业公司答不上来。现实中,超过几千元的交易,公司走现金支付本就少见,更别说6万多元的大额现金。记住:法院认转账记录、认收条,但光有收据不行! 因为收据可能是"提前开的"(就像本案电梯公司说的:物业让先开收据好走报销流程,但钱一直没到账)。 -
聊天记录是"救命稻草"
本案电梯公司赢的关键证据是微信聊天记录:业务员万某从2023年9月起反复催款,物业业务员谢某承诺"马上付"却再不回复。这直接证明钱没付! 如果你是付款方,收到催款信息要立刻回应;如果你是收款方,催款时务必留证据——微信文字比电话管用,一句"您说的2万元维修费啥时候付?"就能锁定事实。 -
维修费主张必须有依据
电梯公司还主张了7804元维修费,但法院没支持。为啥?聊天记录虽有"还有之前的7804",可公司拿不出维修单、报价单等证据。教训:额外费用(比如维修、配件)必须当场签确认单! 口头说"先干着",打官司时等于没说。
给普通人的实操建议:
- 付款尽量走银行:超过5000元的交易,坚决用转账!备注写清"XX合同款",比现金安全100倍。
- 如果必须现金:让对方写收条,必须写明"今收到XX公司现金XX元(合同编号XXX)",并让收款人签字+盖章。
- 催款要"留痕":微信发文字信息,别打电话。比如写:"王经理,2023年11月的8950元保养费已逾期,请于X日前支付"。
- 收据不是"免死金牌":开收据时备注"款未到账,仅作请款用",避免被对方拿收据当已付款证据。
最后提醒: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本案物业输了,不是因为"赖账",而是因为拿不出钱已付的证明。做生意不怕签合同,就怕"讲人情不讲证据"。下次对方说"现金付了",直接回一句:"麻烦把付款记录拍给我,公司好做账"——既保面子,又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