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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违法分包中实际施工人只能向直接分包人要钱,不能向总包方索赔-京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京山律师


作为经常处理工程纠纷的律师,我发现很多包工头、小老板因为不懂法律,明明干了活却拿不到钱,最后还白跑法院。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遇到工程分包欠款,千万别乱告人! 很多朋友会想:“总包公司那么大,肯定有钱,我直接告它准没错。”但现实很残酷——法院很可能不支持你。下面我用最直白的大白话,拆解这个案例,帮你避开大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82民初299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说事,不绕弯):
2021年,广州某投资有限公司(总包方)从湖北某乙有限公司手里,接下了京山太子山某宾馆和某丙围墙的装修工程。接着,广州某投资公司把其中的宾馆装修和围墙工程,包给了黄某(自然人,没施工资质)。黄某又把围墙砌筑的活儿,分包给郜某(也是个人)。
郜某和黄某签了两份合同:

法院怎么判的?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总包公司不用赔钱?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

关键点就一句:你只能找和你签合同的那个人要钱!
这个案子最坑的地方在于:郜某以为“总包公司有钱,告它准能拿到钱”,结果法院直接驳回。为什么?我用大白话解释:

  1. 合同本身是“废纸”,但活儿干好了就能要钱

    • 黄某把工程包给郜某,两人都是个人(没施工资质),这种分包合同法律上无效(就像借条没按手印,但钱确实借了)。
    • 但是! 郜某干完活后,黄某亲自打了欠条,相当于承认“活儿合格、钱该付”。所以法院说:合同虽无效,但钱照付!
    • → 你该怎么做?
      • 干活时一定要让对方签书面合同(哪怕手写也行);
      • 完工后必须拿到结算单或欠条(写清欠多少钱、哪年哪月);
      • 千万别信口头承诺!像郜某的机械费没证据,法院直接不认。
  2. 总包公司不背锅:法律只保护“直接交易”

    • 郜某想“跳过”黄某,直接找广州某投资公司要钱,理由是“总包欠黄某钱,所以它该赔我”。
    • 法院直接打脸:
      • 法律规定,只有“发包方→总包→实际施工人”这种两层关系,实际施工人才能告总包;
      • 但本案是“发包方→总包→黄某→郜某”,多了一层分包,郜某就是“多层违法分包中的实际施工人”,无权告总包
      • 简单说:你和总包公司没签过字、没说过话,人家凭什么给你钱?
    • → 你该怎么做?
      • 只盯着和你签合同的人追债!比如郜某就该死磕黄某,而不是分心告总包;
      • 如果总包公司确实欠黄某钱,你必须自己证明:①总包和黄某已结算;②总包还欠黄某多少钱。但现实中,总包和分包人账目保密,你根本拿不到证据——郜某就栽在这点上。
  3. 利息和律师费:法院只支持“有依据”的

    • 郜某要了1.8万元利息,法院只支持从欠条日期(2022年8月16日)起算的;
    • 律师费13395元,因为合同没约定,法院直接驳回。
    • → 你该怎么做?
      • 合同里必须写清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比如“欠款按LPR利率付息”);
      • 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谁承担(否则法院不支持)。

最后送你3条保命建议:

  1. 接活前先查资质:如果对方是个人(如黄某),直接问“你有公司吗?能开票吗?”——没有资质的分包合同大概率无效,后期维权更难。
  2. 所有支出留痕迹:材料采购合同、转账记录、现场照片,必须写清工程名称+你的名字(郜某用总包公司名义签材料合同,差点翻车!)。
  3. 别乱扩大被告:总包公司不是“冤大头”,告它只会拖长案子、多花诉讼费。集中火力告直接分包人,拿到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比如查黄某的银行卡、房产)。

记住:工程欠款纠纷,证据比关系管用,法律比人情靠谱。如果你正在被拖欠工程款,别学郜某“一告告俩”,先冷静收集合同、欠条、付款记录,找专业律师分析——该告谁、怎么告,一步都不能错!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姓名、公司名称已做匿名化处理,如郜某、黄某、广州某投资有限公司等;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核心法律观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