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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未约定违约金,法院支持LPR加30%计算逾期损失 - 宜都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宜都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81民初326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6月11日,武汉某有限公司与宜都市某有限公司签订10份《产品买卖合同》,约定宜都市某有限公司向武汉某有限公司购买甲苯等化工产品,货到15天内付清货款。武汉某有限公司供货总金额为2177563.60元,宜都市某有限公司已支付1416400元,剩余761163.60元未付。2025年7月2日,双方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对账,确认欠款金额为761163.6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宜都市某有限公司在15日内支付货款761163.60元;支付2025年7月2日至10月14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8740.24元;支付2025年10月15日起至还清日止、按年利率4.03%计算的后续违约金;但驳回了武汉某有限公司关于保险保函费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合同没写违约金?别慌!逾期付款损失照样能要回来,但利息不能乱要。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买卖合同里没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法院依然支持了武汉某有限公司的利息主张,只是把原告要求的“LPR 1.5倍”调整为“LPR加30%”(即1.3倍)。为什么?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对方拖欠货款,即使合同没写清楚利息怎么算,你也能主张“合理损失”。法院会参考国家公布的贷款利率(LPR),上浮30%-50%来定。本案中,LPR是3.1%,法院取了最低的30%上浮(3.1%×1.3=4.03%),既保护了卖方权益,又避免买方负担过重。

遇到类似拖欠货款,普通人该怎么做?

  1. 证据要“铁证如山”,别等打官司才后悔

    • 合同、送货单、发票、微信对账记录这些必须留好!像本案中,武汉某有限公司用微信确认了欠款金额,法院直接采信。如果你只靠口头约定,没留书面痕迹,一旦对方抵赖,你可能血本无归。
    • 小贴士:每次送货让对方签收单;对账时用微信文字确认(别只发语音);发票开好后保留邮寄凭证。
  2. 利息主张要“合理合法”,别狮子大开口

    • 如果合同没写逾期违约金,别自己编1.5倍、2倍LPR(像原告最初主张的)。法律只支持LPR上浮30%-50%,主张太高反而会被法院砍掉(本案利息从9990元降到8740元)。
    • 正确做法:起诉时直接写“按LPR加30%计算”,并附上计算过程(比如本金×天数×4.03%÷365)。法院会帮你算准,不用你操心。
  3. 额外费用要“提前约定”,否则很难要回

    • 原告想让被告承担保险保函费(打官司买保险的钱),但法院驳回了,因为合同没提过这笔费用。记住:合同没写的费用,打官司时很难强加给对方
    • 防坑指南:签合同时加一句“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等)”,这样胜诉后才能多拿回些钱。

最后提醒:
拖欠货款很常见,但别怕打官司!只要证据齐全,即使合同没写清利息,法律也会给你兜底(LPR加30%是底线)。关键要趁早行动——对方拖得越久,可能越没钱还。如果欠款超过3个月,建议先发书面催款函(保留邮寄记录),再不行就起诉。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的货款,该要就快去要!

(注:本文仅针对本案解读,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