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责方需承担80%赔偿责任-灵璧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323民初1100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5月4日8时40分,何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与张某骑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何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何某的车辆在中国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张某受伤后住院11天,诊断为右膝损伤、肋骨骨折,花费医疗费6419.62元。出院医嘱要求加强护理和营养。后张某委托鉴定,结论为误工期100日、护理期45日、营养期45日,支出鉴定费66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3941.52元(交强险赔33413.52元,商业险按80%责任赔528元),驳回张某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368元,张某承担34元,保险公司承担334元。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核心提示:主责方赔80%,但你的证据决定能拿多少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3个关键教训,普通人必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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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比例不是“五五开”,主责方必须赔80%!
交警定何某主责、张某次责,法院直接按 80%:20% 划分赔偿比例。很多法盲以为“各打五十大板”,其实法律明文规定:机动车撞非机动车,机动车方主责的,至少赔70%-80%!行动建议: 事故后务必等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别私了!如果对方耍赖不认责,立即报警固定证据。 -
“三期”鉴定不是万能的,医院医嘱才是硬道理!
张某做了鉴定说误工期100天,但法院只支持90天——因为出院医嘱写“注意休息”,结合她57岁农民的身份,法院认为90天更合理。更关键的是:- 误工费:张某靠村委会证明自己种地有收入,才拿到16160元赔偿。如果你没工作或退休,千万别信保险公司“没收入就不赔”的鬼话! 农村老人种地、城里老人带孙女,都能主张误工费,但必须提供村委会/街道证明。
- 护理费和营养费:医院写了“加强护理、营养”,法院才支持45天。行动建议: 出院时死磕医生写清楚“需护理XX天”“需营养XX天”,别只靠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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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发票=没花钱,保险公司一分不认!
张某的交通费因“没发票”被法院驳回;病案复印费10元有收据,法院立刻支持。保险公司最常说“你没证据”,但张某用医疗费发票、鉴定费收据等实打实拿回了钱。行动建议:- 每花一分钱都要留凭证(连复印病历的10块钱收据都别扔!);
- 住院期间每天要1张医疗费清单,出院时索要全套发票;
- 打车看病记得要发票,没发票就用打车软件电子凭证。
最后提醒:
-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赔”(本案33413元不用分责任),超出部分才按比例赔。所以哪怕你全责,对方医疗费1.8万以内基本由保险兜底。
- 对方逃逸或拒不到庭?像本案何某没出庭,法院照样判保险公司赔钱!别被“对方没钱”吓到,有保险就不怕。
记住:事故后三件事不能拖——报警定责、保存票据、医嘱写明护理需求。多做这三步,你的赔偿款能多拿30%!
(注:本文仅针对本案情形,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