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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被判赔20%违约金,一人公司老板个人也要赔钱-竹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竹溪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324民初139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7月20日,邹某与竹溪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竹溪某公司将竹溪县某房屋一套以341160元价格卖给邹某,房屋面积113.72平方米,单价3000元/平方米。同日,邹某、竹溪某公司和第三人余某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约定:余某之前因承建竹溪某公司工程向邹某借款28万元(用于购买材料),现用这套房抵偿;竹溪某公司欠余某的工程款直接用来支付邹某的购房款,协议签字后邹某和余某的债务两清;协议还明确写明"若出现一房二卖,竹溪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敖某要承担房款20%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竹溪某公司既没办理网签备案,也没通知邹某交房。2025年初,邹某去现场查看,发现这房子已被竹溪某公司卖给第三人翁某,翁某已装修入住。

法院判决:

  1. 邹某和竹溪某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25年10月13日解除;
  2. 竹溪某公司30天内退还邹某341160元购房款,并支付68232元违约金(房款的20%);
  3. 敖某(竹溪某公司老板)个人对这笔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驳回邹某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因已主张违约金)。

三、关键教训:遇到一房二卖别慌,三招守住你的钱和房!

这个案子表面是"开发商卖了两次房",但藏着两个致命漏洞——协议写得清楚老板个人要赔钱。普通老百姓买房最容易栽在这两点上,看完这篇你就知道怎么避坑了!

1. 签合同时必须白纸黑字写清"一房二卖赔多少"

邹某能赢的关键,是那份《房屋买卖补充协议》里明确写了"一房二卖赔20%"。现实中很多开发商忽悠你说"放心,我们不会一房二卖",但口头承诺没用!法院只认书面协议
你该怎么做

2. 碰到"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老板的公司)要盯死老板个人

竹溪某公司只有敖某一个股东,属于"一人公司"。法律有条规定:如果老板不能证明公司钱和自己钱是分开的,他个人就要替公司赔钱!敖某没出庭举证,法院直接判他个人赔钱。
你该怎么做

3. 房子没过户前,三天两头去工地看一眼

邹某的教训是拖到2025年才去看房,结果房子早被别人装修入住了。法律上有个"交付优先"原则——谁先拿到钥匙、先装修,房子就归谁
你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开发商常以"资金紧张""工程抵款"为由不办网签,甚至说"网签要额外收费"。记住!不网签的房子就像没上锁的保险箱——你永远不知道谁会偷偷把钱拿走。遇到这种情况,宁可退钱也别冒险,本案邹某若早办网签,根本不会落到打官司的地步。

(注:以上内容仅为案例解读,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