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租车实为购车员工仍需承担还款责任-芜湖市弋江区律师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203民初772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20日,芜湖某有限公司与高某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高某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租赁一辆开瑞汽车(车架号XXX),租金总额14万余元,分60期支付,每期约2600元,留购价100元。同日,双方与某(武汉)有限公司签订《租赁车辆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由该公司负责车辆上牌等事宜。2023年10月23日,芜湖某有限公司支付融资款105800元并交付车辆,高某在交车单上签字确认。
高某支付了前7期租金(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共18324.11元后停止还款。他主张:找工作时某甲有限公司在招聘平台写明"租车无押金、月薪8000-20000元",自己签的是纸质租赁合同,以为只是租用车辆;第六个月将车交还给某甲有限公司后,对方承诺会与芜湖某有限公司沟通,自己还注销了代扣租金的银行卡;2024年4月车辆被某甲有限公司收回,但芜湖某有限公司仍要求继续支付租金。
法院判决结果:
高某需向芜湖某有限公司支付:
- 未付租金125634.16元 + 留购价100元;
- 逾期利息(以125634.16元为基数,从2025年8月12日起按日万分之二计算);
- 律师费1000元。
法院驳回了芜湖某有限公司其他诉求,但明确高某与某甲有限公司的纠纷需另案处理。
三、核心观点与纠纷处理指南
为什么法院判高某必须还钱?关键点就三句话:
- 你按了"人脸识别"就是自己认账——高某承认手机操作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合同,法院认为这等于亲自确认了合同内容,不能事后说"不知道是融资租赁"。
- 招聘公司骗你≠你能不还钱——高某被某甲有限公司忽悠"租车无押金",但法院指出:你和招聘公司是另一层纠纷,不影响你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合同关系。
- 车被收走≠债务消失——即使车辆第六个月就被某甲有限公司收回,但合同是你签的,钱就得你还。
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3个救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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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任何文件前,先搞清"这是租车还是买车":
- 融资租赁合同本质是"分期买车",留购价100元意味着到期后车归你;普通租车合同到期必须还车。
- 重点看合同名称:写"融资租赁"的99%是变相买车!如果招聘方说"只是租车",但合同叫《融资租赁合同》,立刻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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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所有沟通证据,别信"口头承诺":
- 高某的致命错误:轻信某甲有限公司"会帮你沟通""注销银行卡就行",结果微信被拉黑。
- 正确操作:要求招聘方将"无押金""可退车"等承诺写入书面协议,保留招聘页面截图、聊天记录。如果对方拒写,赶紧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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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收回后,必须做两件事:
- 第一步:立即向融资租赁公司发书面通知(微信/短信也行),写明"车辆已于X年X月X日被某甲有限公司收回,要求暂停扣款并确认债务"。
- 第二步:马上起诉某甲有限公司(别拖!),要求他们赔偿损失。本案中高某先起诉某甲有限公司是对的,但错在以为这样就能免除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债务。
血泪教训:
找工作时遇到"高薪包车""无押金租车"的岗位,90%是陷阱!融资租赁公司只认合同签字人,你被招聘公司骗了,只能事后找他们索赔,但欠的钱一分不能少。记住:手机给人操作签电子合同=自己亲手签,人脸一刷=你认账,车一交还≠债消失。
如果已经掉坑,马上做三件事:
① 把合同里"融资租赁"相关条款截图保存;
② 收集招聘广告、聊天记录证明被误导;
③ 24小时内咨询专业律师(别拖到逾期!),同时停止向招聘公司妥协。
(本文不提供律师联系方式,建议通过司法局12348热线获取本地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