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投资亏钱法院不支持追回 - 丰城市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981民初529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案外人朱某系被告陈某的姨父。原告何某经营高安某轿车维修店,朱某的海马轿车定点在原告处保养,双方因此结识。2025年3月18日,原告向朱某表示想做罗氏某APP平台投资,因通过兑换U币充值有奖励且不用排队,但原告不会兑换,便请朱某帮忙。当天原告欲购买12000元产品,因U币充值有奖励,只需投资11970元,原告将11970元转给朱某,朱某转给被告陈某兑换U币。被告兑换后,U商扣除手续费98元,剩余11872元,朱某按客服提供的地址和方法帮原告充值成功。
2025年3月20日,原、被告互加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被告对原告说:“以后充值直接找我,我来指导你,我是朱教授外甥女。”原告回复:“美女,下次有大的,短时间我充值。”原告问:“美女这个投资安不安全?”被告答:“100%安全,我朋友他们整个商会花了1.5个接来的项目。”
2025年4月8日,原告通过手机银行转款25万元给被告买U币。原告从罗氏某APP客服处获取充值地址和金额(250000元人民币=33829.50 USDT),通过朱某发给被告。被告按地址充值成功,原告平台账户显示余额250,128.12元。2025年4月16日,该APP关闭无法登录。此后原告向被告催讨25万元未果,便起诉至法院。
另查明,何某此前转款172331元给朱某用于投资,已全部充值成功。2025年5月,何某起诉朱某要求退款,高安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原告何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提醒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何某投资虚拟货币平台亏了25万,告朋友陈某要钱,结果法院说“这钱你别想追回来”。为什么?关键就两点:
- 虚拟货币投资是“非法买卖”,法律不保护。国家早就明文规定(2021年文件),像U币、比特币这类虚拟货币,不是真钱!不能当货币用,更不能拿它搞投资理财。你自愿参与,等于自己往火坑跳,亏了只能自认倒霉。
- 帮忙兑换不等于“背锅”。陈某只是帮何某把钱换成U币充进平台,钱直接进了何某自己的账户,陈某没收一分钱好处。平台关了是技术风险,不是陈某搞鬼,法院当然不会让陈某赔钱。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千万记住这几条:
- 别碰虚拟货币“高回报”陷阱!有人跟你说“稳赚不赔”“100%安全”(像案例中被告吹的),99%是骗局。国家都喊话了:这种投资违法,亏光了法院也不帮你讨债。真想理财,选银行、支付宝这些正规渠道。
- 别轻信“熟人推荐”。朋友、亲戚拉你投资,哪怕像案例中一样有聊天记录,也别冲动转账。先查清楚:这平台有没有国家发的牌照?U币、泰达币是不是国家认可的货币?(答案基本都是“否”!)
- 亏了钱别急着告人。就算你找到帮忙兑换的人(如陈某),只要人家没私吞钱、没收费,法院大概率驳回你的起诉。像何某,先告朱某败诉,又告陈某还是败诉,白花5000多元诉讼费。
- 投资前多问一句“合法吗”。拿不准时,上人民银行官网搜“虚拟货币风险提示”,或者直接问当地正规律师(别信网上那些“包赢”的假律师)。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承诺高回报的,背后全是坑!
最后划重点:国家不保护的买卖,你参与就是自担风险。捂紧钱袋子,远离虚拟货币投资,这才是最聪明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