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恶意转移房产逃避债务可被法院撤销-共青城律师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普通人对法院判决“一脸懵”的情况。今天,我就用这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如果债务人偷偷把房子转给亲戚想赖账,你作为债权人该怎么办? 别担心,我会把法律条文“翻译”成大白话,看完你就能明白关键步骤!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案号:(2025)赣0482民初1638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以下事实直接根据判决书内容改写,已按要求模糊化人名和公司名称)
2024年11月12日,杭州某银行就王某的金融借款纠纷向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因王某已于2024年10月13日去世,法院判决王某的妻子陈某及其子女王某在继承王某遗产范围内,偿还杭州某银行2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律师费等。判决生效后,陈某等人未还钱,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发现:2024年11月22日,陈某及其子女王某与陈某的妹妹(也姓陈某)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35万元价格将江西省共青城市的一套房产过户给陈某妹妹。但银行发现,这笔交易没有实际付款凭证,且陈某妹妹是近亲属,交易时间紧挨着银行起诉日期(仅晚10天)。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 撤销了这次房产转让行为,要求陈某妹妹必须把房子重新过户回陈某和子女名下;
- 驳回了银行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请求(因为银行没提供律师费证据)。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关键3步防坑指南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债务人故意把财产“送”给亲戚躲债,法院能帮你“要回来”! 很多当事人吃亏就吃在“不知道还能这么操作”。下面我用大白话拆解3个关键点,教你遇到类似情况如何保护自己:
1. 什么情况能申请撤销?——重点盯住“恶意”和“影响还钱”
- 判决书里说得很清楚:如果债务人在欠债期间(尤其是债权人起诉后),突然把房子低价或无偿转给亲戚,且亲戚明明知道他欠债,这就叫“恶意转移财产”。
- ✅ 本案铁证:
- 转账时间太“巧”:银行11月12日起诉,11月22日房子就过户给妹妹——明显想躲执行;
- 价格不合理:35万元的房,说好有钱却拿不出付款记录(连1万元转账都算不清);
- 亲戚装傻不行:妹妹和姐姐是近亲,法院直接认定“你肯定知道姐夫欠债”。
- 你的行动清单:
如果你发现债务人偷偷卖房、过户给家人:
✨ 立刻收集3样证据:
① 交易时间(比如起诉后马上过户);
② 交易价格(是否远低于市场价?有没有付款记录?);
③ 双方关系(是不是夫妻、父母、兄弟姐妹?近亲更容易被认定“明知欠债”)。
注意:别等判决生效才行动!法律规定,知道转移行为后1年内必须起诉,超时法院不受理!
2. 债务人狡辩“我不知道欠债”?法院不买账!
- 本案中,陈某辩称:“王某借钱时我不知道,过户时也不清楚银行会不会赢官司。”但法院直接驳回——亲属关系就是“应当知道”的铁证!
- 你的行动清单:
对方如果扯“不知情”,记住:
✨ 重点证明“亲戚不可能不知道”:- 比如债务人住院借钱(查医院记录)、家庭群聊提过债务;
- 或者交易价格离谱(35万的房市价60万,明显是“假卖真送”)。
别被话术忽悠:法院只看客观事实,不是听对方“发誓”。
3. 撤销后能拿回多少钱?——别贪心,盯紧“恢复原状”
- 本案银行赢了撤销权官司,但没拿到律师费,因为没交证据。法院只判“房子退回来”,没判额外赔偿。
- 你的行动清单:
申请撤销的核心目标:让财产回到能还债的状态!
✨ 必须做到2点:
① 只求“恢复登记”:像本案,直接要求法院判“把房子重新过户给债务人”,这样后续执行才能拍卖还钱;
② 费用主张留证据:如果想让对方赔律师费、诉讼费,提前开好发票、留好转账记录(本案银行就因证据不足败诉)。
血泪教训:很多人赢了撤销权,却因没证据拿不到钱,一定要“一步一留痕”!
最后说句大实话
普通人打这类官司,赢在“快”和“准”:
- 快:从知道转移行为起,1年内必须起诉(别拖!);
- 准:死磕“交易时间+价格+亲属关系”3个点,别被债务人绕晕。
如果你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突然“净身出户”“低价卖房给亲戚”,立刻做两件事:
1️⃣ 查房产登记(带身份证去当地不动产中心,花50元打过户记录);
2️⃣ 找律师固定证据(重点拍交易合同、银行流水、亲属证明)。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别等财产转走才拍大腿!
(注:本文仅针对本案情形分析,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