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单签字确认欠款后企业必须付款否则要付利息-咸宁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02民初580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间,湖北某乙公司向湖北某甲公司采购电线电缆、水电材料等。2023年10月10日,湖北某甲公司同湖北某乙公司员工王某某签订《忠信余总对账汇总》,对账单上手写“金额确认无误”,表格载明应付款总额为175718.50元,并加盖了湖北某甲公司公章。
法院判决:湖北某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湖北某甲公司支付欠款175718.50元及逾期利息(以175718.50元为基数,从2023年10月1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直到还清为止);驳回湖北某甲公司要求按1.5倍利率计算利息的其他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普通人遇到货款拖欠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对账单签字确认欠款后,企业赖账不付,法院一定判你还钱+付利息! 为什么湖北某乙公司输了?因为它犯了三个致命错误,咱们普通人做生意也能学到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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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单就是"欠条",员工签字公司就得认账
王某某只是湖北某乙公司的普通员工,但他签的对账单写了"金额确认无误",法院就直接认定公司欠钱。为啥?因为员工代表公司干活,签字等于公司盖章(除非公司能证明员工没授权,但本案中公司没提)。
✅ 你该怎么做:- 卖货后务必让对方签书面对账单,写清"金额无误"并盖章/签字;
- 如果对方是员工签字,记得核对名片或工牌,保留微信记录证明他是公司的人;
- 别嫌麻烦!口头说"知道了"等于没证据,法院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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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要核实"却不拿证据=自动认输
湖北某乙公司辩称"货款金额需要核实",但没提供任何付款记录或异议证据。法院直接说:你欠钱不还,又拿不出证据,那就按原告说的数来判!
✅ 你该怎么做:- 被告席上别光说"要查查",立刻整理银行转账记录、退货单等;
- 如果真付过部分钱,马上打印流水;如果货有质量问题,保存照片和沟通记录;
- 记住:法院只看"谁主张谁举证",你不说不证,法官只能信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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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利息跑不掉,但别乱要"天价利息"
湖北某甲公司要1.5倍LPR的利息(约年化5.5%),法院只支持1倍LPR(约年化3.45%)。为啥?法律只保护合理利息,漫天要价反而会输部分请求。
✅ 你该怎么做:- 催款时直接按LPR标准算利息(现在一年期约3.45%),别自己编"每天千分之三";
- 从对账确认日(如本案2023年10月10日)开始算,别从发货日算;
- 起诉前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对方财产,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金。
最后提醒:
- 3年黄金期:货款纠纷从对账日起算,3年内必须起诉(民法典第188条),超时法院直接驳回;
- 微信也是证据:催款记录、对账截图全保存,但需当庭出示手机原文件;
- 别绑死"个人":本案王某某是员工不用赔钱,因为法院认定他是代表公司。所以签合同时一定看清是"公司采购"还是"个人借款"!
生意往来留凭证,对账签字别含糊——钱没到手前,再熟的客户也要"亲兄弟明算账"。遇到拖欠,先发书面催款函(邮政EMS留底),7天不回再找专业律师介入,拖得越久钱越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