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履行,违约方需支付约定款项-资兴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081民初227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李某与李某勤于1986年7月1日登记结婚,于2010年9月20日经法院调解离婚。
2024年,受格美台风影响,李某勤位于资兴市滁口镇某村的住房倒塌。2024年10月16日,在资兴市滁口镇某村村委会及他人的见证下,李某勤与李某就搬迁款分配事宜达成《搬迁款调解协议书》,约定因格美台风房屋倒塌获得搬迁款90000元,李某勤分得60000元,李某分得30000元;如搬迁款有变动,李某勤则按搬迁款的三分之一分配给李某;李某勤需在收到搬迁款后7日内支付。同年12月24日,李某勤收到由资兴市滁口镇人民政府支付的避险搬迁安置补助110000元。2025年1月14日,李某勤收到由资兴市滁口镇人民政府支付的格美台风城镇购房奖补资金20000元。收到上述款项后,李某勤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李某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李某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李某支付搬迁款3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75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遇到类似纠纷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理的效果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简单道理:签了字的协议,就像白纸黑字的"军令状",不能说反悔就反悔,必须老老实实履行!
很多人以为离婚后就和前配偶"桥归桥路归路",其实不然。本案中,虽然房屋登记在前夫名下,但因台风倒塌获得的补偿款,前妻通过协议也能分得应得部分。关键点在于: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法律一定保护。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五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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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要"白纸黑字":无论是村委会调解还是私下协商,一定要形成书面协议。就像本案中明确写了"收到钱后7天内支付",这种具体约定法院才会支持。口头说"以后给你"可不行,打官司时没证据法院也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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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和时间要写清:协议里必须写清楚"多少钱""什么时候付"。本案中约定"三分之一",但原告只主张3万元,法院也支持了——因为这是她自己让步,法律尊重当事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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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收款证据要留好:本案原告赢在提供了政府支付凭证,证明被告确实收到了13万元。平时注意保存银行流水、收款截图等,这些就是"对方赖账"时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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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怕对方"玩消失":被告像本案一样拒不到庭?没关系!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很多人以为不到法院就没事,其实反而会让法院直接采信原告说法,对自己更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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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出手时就出手:发现对方不给钱,3年内都要赶紧起诉。本案从2025年1月被告收款,到8月起诉,时间卡得正合适。拖太久可能超过3年诉讼时效,钱就要不回来了。
最后提醒:生活中难免和前配偶有财产纠纷,但记住"协议是金"——协商时把话说透,签协议时把字写明。真遇到对方耍赖,别自己生闷气,带上协议和证据直接去法院立案。现在的简易程序很快,很多案子一两个月就能解决,比你天天打电话催讨管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