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欠工程款总公司必须兜底还款-岳阳县律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621民初371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岳阳某甲公司是一家做保温建材的企业。2021年3月,岳阳某甲公司(乙方)和某乙公司岳阳县分公司(甲方)签了《5-7#楼保温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岳阳某甲公司负责岳阳县麻塘镇洞庭湖村"美的金科郡"5-7#楼的保温墙工程,包工包料并负责验收。合同规定:每月付60%进度款,验收后付到80%,备案后付到97%,剩下3%保修期满后6个月内付清。还约定如果拖欠工程款,要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付违约金。岳阳某甲公司2021年5月干完工程,总工程款1202890元,某乙公司岳阳县分公司只付了750000元,欠452890元。2023年7月5日,双方签了《分供方抵房协议书》,某乙公司岳阳县分公司用"美的郡小区008栋1703号房"抵了350000元,但剩下的102890元一直没给。
判决结果:
法院判某乙公司岳阳县分公司10天内付清102890元工程款,还要从2023年7月5日起按银行利率算违约金直到还清;如果分公司钱不够还,某乙公司(总公司)必须补上差额。
三、关键提醒:遇到工程欠款别慌,3招教你守住血汗钱!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分公司欠钱,总公司必须"兜底"还! 很多包工头以为只告分公司就行,结果发现分公司没钱执行,钱就打水漂了。但法律早就规定:分公司就像总公司的"小分队",小分队闯的祸,总公司得兜着!
如果你正在遭遇类似欠款,务必做到这3点:
1. 签合同时必须写清"两把锁"
- 第一把锁:明确总公司责任
本案中,原告聪明在把总公司某乙公司一起告了。法律白纸黑字写着:分公司没资格独立担责,总公司必须"补位"。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加上类似条款:"若分公司无力支付,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千万别嫌麻烦,否则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 第二把锁:违约金按LPR写死
本案违约金按银行利率(LPR)算,法院直接支持。很多包工头吃亏在合同写"按银行利率",但没写具体标准,打官司时扯皮。记住:必须写成"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计算",这样法院一秒认可!
2. 抵债房子要"过户到手才算数"
本案用房子抵了35万,但原告第一时间办了过户,避免对方反悔。提醒大家:
✅ 抵债必须签书面协议,写明房号、面积、作价金额;
✅ 协议生效当天就去房产局过户,别信"过两天办"的口头承诺;
❌ 别接受没过户的"抵债承诺",去年有包工头因此损失80万!
3. 拖欠超1个月,立即行动别犹豫
本案欠款从2023年7月拖到2025年起诉,差点超3年诉讼时效。血泪教训:
- 每次催款留证据:微信文字、录音、快递单(写清"催要工程款");
- 拖欠满1个月就发《律师函》,中断诉讼时效;
- 别等"年底结账",建筑行业年底跑路的老板太多了!
征和律师特别提示:很多包工头觉得"分公司是大公司开的,肯定有钱",结果发现分公司账户空空如也。记住:告分公司必须连总公司一起告! 本案胜诉关键就是把某乙公司拉进来当被告。下次签合同时,直接在抬头写"甲方:某乙公司岳阳县分公司(总公司:某乙公司)",让总公司从源头脱不了干系。工程款是农民工的救命钱,法律已经给足武器,关键要用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