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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合并后原村委会债务应由新村承担-隆回县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隆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24民初525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3月31日,隆回县某有限公司(乙方)与前华村民委员会(甲方)签订《村前杨公路硬化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前杨公路总长约1.5公里,砼总方量约1350方,按400元/方(包砼及人工费)。付款方式为除国家财政补助外按每完成500方的80%支付,1.5公里完工后全部付清。

2019年原前华村村书记郑某与原告方结算,整个修路工程为:1.前杨公路硬化工程总额492930元,已支付11000元,财补13000元,工资74220元,还应支付178710元。2.前华1组公路硬化工程总额378800元,已支付165000元,财补13000元,工资46820元,还应支付36980元。

另查明,原前华村于2016年10月左右合并为隆回县某丙华溪村,因合并期间有段过渡期,前华村公路硬化工程主要还是由前华村原村干部管理。2019年5月4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为4.25%。

法院判决结果
被告隆回县某甲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15690元(比原告主张的250690元少3.5万元),并从2019年5月4日起按年利率4.2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为止。原告其他要求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一点是:村合并后,原村委会欠的钱,新成立的村必须接着还! 很多村民和小企业主以为"村都合并了,以前的账就一笔勾销",这是大错特错。法院明确说了:根据《民法典》规定,村合并后,新村要"接盘"原村的所有权利和债务。就像你家和邻居家合并成一个大家庭,原来你家欠的债,现在这个大家庭都得认!

为什么被告村的辩解没被采纳?
被告村(华溪村)说:"合同是合并前签的,只有前村书记郑某一人的签字,没盖公章,是个人行为,我们不认账。"但法院认为:

  1. 合并不等于赖账:虽然2016年10月就合并了,但工程在合并过渡期内由原村干部管理,合同真实有效;
  2. 一人签字也有效:郑某作为村书记代表村里签合同、做结算,属于职务行为,不是"私人借钱";
  3. 新村必须"接锅":法律白纸黑字规定,合并后的村必须承担原村的债务,不能说"这是上一届村班子的事"就推脱。

如果你遇到类似欠款纠纷,记住这3点救命招

  1. 签合同时盯紧"公章+法人签字"
    别只看对方说"我是村主任"就开工!合同必须加盖村委会公章,并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比如"村主任罗某")。像本案中合同虽无公章,但因郑某是村书记且代表村里行事,法院仍认可。但为保险起见,你最好要求同时盖章+签字,避免对方事后耍赖说"这是他个人行为"。

  2. 结算必须多人见证
    工程做完别只找一个村干部签字!要拉上村委委员、财务监督员等至少2-3人共同确认,最好拍视频留存。本案中原告只让郑某一签字,导致被告咬定"结算不合法",法院最终也只支持了部分欠款(25万变21.5万)。

  3. 村合并了更要抓紧要钱
    合并期间最容易"丢账"!一旦听说村里要合并,立即:

    • 书面催款(用微信、短信留痕);
    • 要求原村把债务移交给新村(找镇政府盖章见证);
    • 合并完成后15天内,直接找新村书记、镇财政所重新确认债务。
      本案原告拖到2021年才催款,给了被告"这是旧账不关我事"的借口,差点钱要不回来。

最后提醒:欠款超过3年可能打不赢官司!《民法典》规定,工程款诉讼时效是3年,从结算日或完工日算起。像本案中2019年5月结算,原告2025年才起诉,已超时效,但因期间多次催款(有证据),法院才没驳回。所以:

村合并不是"老账清零键",而是"债务转移键"。只要证据齐全、及时主张,你的工程款新村必须认!遇到推脱,直接拿着结算单和合同找镇司法所调解,别怕"告村委会",法律就是你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