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须按日支付购房款0.1‰违约金-宁乡律师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182民初971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9年3月4日,唐某与宁乡某置业公司签订《宁乡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宁乡市二环路与三一九国道交汇处(某广场西苑-某楼)第某楼9层912号房屋,建筑面积60.47㎡,总价390999元,付款方式为首付加银行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宁乡某置业公司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交房,并在交房后365个工作日内办妥不动产登记权证;若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逾期办证,开发商每日按已付房款0.1‰支付违约金。
唐某已通过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清全部房款。2019年4月22日,唐某将房屋出租给湖南某酒店管理公司,并授权该公司代收房屋。但宁乡某置业公司一直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原因是开发商将房屋所在土地抵押贷款。2023年3月15日,唐某与其他业主集体维权,经街道和派出所协调,问题仍未解决。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房屋仅办理了预告登记,无法转为正式产权证。
判决结果:
- 宁乡某置业公司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为唐某办理房产证;
- 支付截至2025年1月20日的逾期办证违约金54700.76元,之后按每天39元(390999元×0.1‰)继续计算,直到房产证办妥为止;
-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三、核心观点:逾期办证维权关键三步,别再当"沉默业主"!
核心法律真相:
开发商拖着不办房产证?别忍!法院明确告诉你:合同约定的"日0.1‰违约金"合法有效,哪怕房子已出租、已入住,只要开发商没在365个工作日内办证,你就有权按天"薅羊毛"——每100万房款每天赔100元(本案39万房款每天赔39元)。更关键的是:土地抵押不能当借口! 本案中开发商拿地抵押贷款导致无法办证,法院照样判其全责。
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照着三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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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锁证据"
→ 把购房合同、付款流水、交房通知全拍照存档;
→ 若开发商拖延,立即发《催办房产证函》(微信/邮寄都要留痕);
→ 集体维权时拍现场视频,记下街道/派出所协调记录(本案靠这些证据坐实开发商违约)。 -
违约金计算"抓准时间点"
→ 交房日+365个工作日=违约起算日(本案约定2019年9月30日交房,违约金从2021年3月24日起算);
→ 别信开发商口头承诺!哪怕他们说"再等等",只要超期一天就计一天钱;
→ 算不清?直接按合同写"以已付房款为基数,日0.1‰",法院会帮你算(本案39万房款4年赔5万多)。 -
维权路径"层层加码"
graph LR A[发现逾期] --> B(书面催告开发商) B -->|7天未回复| C{向住建局投诉} C -->|无效| D[向法院起诉] D -->|胜诉| E[强制执行办证+拿违约金]- 关键提醒:
✅ 即使房子租给酒店/他人,办证责任仍在开发商(本案租房不影响索赔);
✅ 千万别超3年诉讼时效!违约金从逾期次日开始算,但超过3年部分可能不被支持;
✅ 开发商跑路?直接告到法院,缺席判决照样生效(本案开发商拒不到庭,败得更惨)。
- 关键提醒:
最后说句大实话:很多业主觉得"办证是小事",等十年八年才维权,结果错过黄金期。记住——房产证是房子的"身份证",没它就不能卖、不能抵押,开发商拖一天,你就亏一天。本案唐某从2021年拖到2025年才起诉,白白损失4年违约金!下次遇到类似情况,签收房屋后第360天就该拿起合同算日子,该催告就催告,该起诉就起诉,别让开发商拿你的房子"躺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