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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货车出事故,司机与公司需连带赔偿 - 桃江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长沙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922民初288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9月14日15时30分,张某(男)驾驶轻型货车由怀化市驶往长沙市,途径国道536线199KM+900M处时,因未与同向行驶在前的小型客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前车减速停车后两车追尾相撞。事故造成张某(女)、张某乙受伤,两车及路边监控杆等受损。经交警认定,张某(男)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女)和张某乙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某(女)在桃江县某医院住院30天,花费医疗费20552.77元。司法鉴定显示,她未构成伤残,但需误工150天、护理60天、营养60天,后续治疗费约300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张某(男)驾驶的车辆登记在湖南某公司名下。他与湖南某公司签了《车辆销售合同》和《车辆管理协议》,以“租代购”方式购买车辆,并以湖南某公司名义进入货拉拉平台运营。湖南某公司对车辆有管理权(如年检、保险等)。该车在某保险公司长沙县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石家庄某公司购买了“商用车风险无忧电子服务单”(非正规保险)。

法院判决: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挂靠车辆事故,司机和公司一起赔!
这个案子说清了一个关键问题:如果你开的车是“挂靠”在公司名下的(比如货拉拉、滴滴司机常有的情况),出事故后,你和公司要一起赔钱! 同时,一些“商业险服务单”可能白花钱,保险公司不认账。下面用大白话解释,帮您遇到类似纠纷时少踩坑。

为什么司机和公司要一起赔?

法院认为,张某(男)的车虽然名义上是“租代购”,但登记在湖南某公司名下,且公司管着车辆年检、保险、平台接单等事,这属于典型的“挂靠关系”。就像你租了公司的“马甲”跑运输,公司收管理费,出事就得一起扛。

为什么“商业险服务单”不赔钱?

张某(男)在石家庄某公司买的“商用车风险无忧电子服务单”,看起来像商业险,但法院没支持。原因很简单:

其他关键提醒:这些钱法院不支持!

遇到类似事故,三步走!

  1. 查清车辆关系
    • 立即拍照留存事故现场、对方车牌和行驶证。
    • 如果对方车是跑货运/网约车的(如货拉拉、滴滴),大概率是挂靠车!直接查行驶证“所有人”一栏:如果是公司名(如湖南某公司),就把司机和公司一起列为被告。
  2. 核实保险真假
    • 要求对方出示交强险保单(正规纸质或电子单),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核实。
    • 警惕“服务单”“会员保障”等非保险产品,别轻信业务员口头承诺。
  3. 索赔要务实
    • 医疗费、护理费等已发生的损失,保留所有票据,法院会支持。
    • 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未发生的,等实际支出后再主张,避免被驳回。

最后强调:挂靠车辆事故中,公司跑不掉责任!很多司机以为“车是公司的,我只管开”,结果出事自己背锅。而伤者如果只告司机,可能拿不到钱(司机没赔偿能力)。认准“登记所有人”和“实际管理人”,一并起诉,才是稳赢策略。 如果拿不准,尽快找当地律师分析——别等证据过期才后悔!

(注:文中当事人姓名及公司名称已按规范简化,如张某(男)、张某(女)、湖南某公司、石家庄某公司等,仅作案例说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