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函签名捺印后难否认,保证责任必须承担-常德律师保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02民初460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8年5月8日,汇某公司与向某斌就双方合作出资成立汇某福公司等事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书》。该协议签订后,李某向汇某公司出具了《担保函》。该《担保函》载明:“本人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应向贵公司偿还的债务或负有的赔偿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票据、管理费、利息等任何的应付贵公司的债务,贵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金额(贵公司未明示放弃的债权等),及贵公司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向贵公司承担偿还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函有效期与公司经营期限同步,担保责任直至对公司、贵公司的债务全面履行完毕为止。如保证期限由于任何情况早于公司的存续经营期间到期,则本人愿意在公司存续期结束后两年,继续向贵公司及公司承担债务清偿的连带责任。”《担保函》有向某斌及李某签字并捺印。2019年11月8日,汇某公司与向某斌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书》,约定将向某斌持有汇某福公司4%的股权转让给汇某公司,同时向某斌作出了相关业绩承诺,如向某斌未能协助汇某公司按期完成协议约定的业绩指标,则向某斌应对原告进行现金补偿,并于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完成现金补偿支付,每逾期一天向原告支付5‰的滞纳金。2022年8月30日,由于向某斌未能完成相关业绩指标,汇某公司向南京仲裁委员会对向某斌提出了仲裁申请。2022年10月8日,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了(2022)宁裁字第1034号《调解书》,载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双方确认向某斌向汇某公司偿付人民币100万元。二、如向某斌有任何一期未按照前述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汇某公司有权以人民币159.15万元扣减向某斌自调解书生效后的还款数额后的金额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某斌以汇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汇某公司支付自2022年7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滞纳金。三、本案实际收取仲裁费人民币12345.50元,由汇某公司承担。四、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在《调解书》生效后,向某斌未向汇某公司支付任何一笔款项。2023年8月11日,汇某公司就(2022)宁裁字第1034号案件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湘0703执2338号。2023年11月15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载明:本案尚有1591500元债权未执行到位。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李某必须向汇某公司支付欠款1591500元、逾期滞纳金(按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从2022年7月31日起算)、保函费1873元;但驳回了汇某公司关于仲裁费和律师费的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你给别人签了担保函,只要白纸黑字签了名、按了手印,法院基本就认定了,别指望用“担保对象不明确”“公司名字差俩字”这种理由赖掉! 很多人以为担保是小事,随便签字没关系,结果背上巨额债务。咱们用大白话拆解一下,告诉你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该咋办。
1. 保证人(就是你):签字前务必看清内容,别当“糊涂蛋”
- 签名+手印=铁证如山:李某在法庭上喊冤说“担保函是假的”,但法院直接怼回:“你有本事去申请笔迹鉴定啊!”结果李某没鉴定,法院就认定签名有效。记住:签字按手印后,除非你能拿出证据(比如鉴定报告)证明是伪造的,否则法院默认你认账。
- 公司名字差俩字,不影响担责:李某还狡辩说“担保函里写的公司没‘销售’俩字,和实际公司对不上”。但法院查实后说:你们只合作了这一家公司,大家心里都明白担保的是谁,这点小瑕疵不算数!所以,别幻想钻这种空子——只要担保指向的债务和公司是真实的,名字差几个字法院也会“睁只眼闭只眼”。
- 教训来了:
- 签担保函前,逐字读清楚!重点看“担保谁的债”“担多少责”“什么时候到期”。
- 如果对方说“这是走流程,随便签”,赶紧打住!你一旦签字,可能要替别人还几百万。
- 保留证据:签完后自己拍照存档,万一将来扯皮,你能证明内容和你签的是否一致。
2. 债权人(就是被欠钱的一方):主张权利别拖时间,否则竹篮打水
- 保证期间是“生死线”:本案中,担保函写“担保到公司倒闭后两年”,看似很长,但法院认定:这种模糊说法等于没约定,保证期实际只有主债务到期后6个月。汇某公司聪明在哪儿?它在2025年5月就起诉了,刚好卡在保证期内(2024年10月到2025年3月)。如果拖到2025年4月以后起诉,李某一分钱都不用赔!
- 利息不能乱要:汇某公司要的日息万分之五(年化18.25%),法院直接砍到LPR四倍(现在约15%左右)。为啥?法律保护的利息有上限,超过部分打水漂。
- 教训来了:
- 催债要趁早:拿到欠条或仲裁书后,6个月内必须向保证人发函、起诉,别等债务人跑路才想起来找保证人。
- 算清账再要钱:滞纳金、律师费等,得在担保函里明确写进“担保范围”,否则法院不支持(比如本案仲裁费被驳回,因为调解书说由汇某公司自己承担)。
3. 普通人防坑指南:三句话保平安
- 不想担责?别签字! 99%的保证纠纷,根源就是“抹不开面子”帮朋友签字。记住:担保不是请吃饭,签字=你兜底还债。
- 已经签字了?赶紧盯住主债务:定期查债务人还款情况,一旦逾期,立刻书面通知保证人(保留快递单!),千万别等法院执行不到才行动。
- 对方耍赖?直接鉴定:如果像李某一样怀疑担保函造假,当庭就喊“我要做笔迹鉴定!”,拖到判决前不申请,等于自己认输。
最后唠一句:担保是把双刃剑,帮人可能坑己。遇到别人让你担保,先问自己三个问题:
① 我真能替他扛几百万债务吗?
② 他的还款能力靠谱吗?
③ 担保函里有没有“坑”?(比如“无限连带”“债务全面履行完毕”这种模糊词)
拿不准?花几百块找律师看一眼,比将来赔上房子强一万倍!
(注:文中“汇某公司”“李某”“向某斌”等名称已按规范隐去全名;湖南协平律师事务所已改为湖南某平律师事务所;常德市汇某福网络销售有限公司已简化为常德市汇某福网络某有限公司,以保护当事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