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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合同但签了欠款协议照样能要回货款-孝南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孝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902民初508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孝感市某超市有限公司经营商超货物销售业务,孝感市忆元某商贸有限公司系其货物供应商,忆元某商贸公司应超市公司请求长期向其供应货物,2020年7月9日,双方对以往货物供销情况进行对账结算并签署《货物欠款归还协议》,协议第一条约定"双方确认截止2018年12月31日,甲方(超市公司)共欠乙方(忆元某商贸公司)货款232927元",上述协议签订后,超市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忆元某商贸公司多次催讨未果,以至成讼。

法院判决结果很明确:孝感市某超市有限公司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向忆元某商贸公司支付拖欠的232927元货款和37773.65元逾期利息,合计27万多元。但法院只支持了部分利息请求(原告原本主张近4万元利息,法院计算实际应为3.7万多元),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另外,5000多元的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超市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建议

签了欠款协议就是"铁证",没签正式合同也能打赢官司!

很多做生意的朋友以为,没有签正式买卖合同就没办法要回货款,这个案子就是个活生生的反例。忆元某商贸公司虽然没和超市签过正式购销合同,但双方在2020年7月签的《货物欠款归还协议》成了最关键的"救命稻草"。这份协议清楚写明了欠款金额、时间,还盖了双方公章,法院直接认定这就是有效的"欠条"。

给做生意朋友的3条救命建议:

  1. "白纸黑字+公章"比口头承诺管用100倍
    案子里超市公司一开始狡辩"金额没对账确认",但法院看到协议上有双方盖章就直接采信了。提醒各位:每次送货后最好让对方签收货单;年底或合作结束时,一定要做个对账,白纸黑字写清楚"截至某日欠款XX元",双方盖章确认。哪怕只是微信对账,也要说清楚"经核对,截止今日欠款金额为XXX元",千万别嫌麻烦!

  2. 没约定利息也能要回"迟延金",但要抓紧时间
    超市公司辩称"合同没写利息所以不认",结果法院照样判了近3.8万利息。法律规定:只要对方拖欠货款,哪怕合同没写利息,你也能按国家公布的LPR利率(就是银行贷款基础利率)要回"迟延损失"。但注意!利息计算从你催款之日或协议约定的付款日开始算,拖得越久损失越大。本案中忆元某公司从2020年就催款,如果等到2025年才起诉,能拿回的利息会少很多。

  3. 起诉前先做这2件事,省时又省钱

    • 第一步发正式催款函:像忆元某公司这样多次"口头催讨"效果有限,一定要用邮政EMS寄《催款通知书》(写明欠款金额、要求付款期限),保留寄送凭证。法院开庭时,这比你说"我打过很多电话"有力得多。
    • 第二步核对协议细节:签欠款协议时务必写清三个要素:①具体欠款金额(最好大写+小写);②截止日期(如"截至2023年12月31日");③双方盖章签字。本案协议里这三点全有,所以超市公司想抵赖都难。

特别提醒:很多小老板觉得"对方是老客户不会赖账",结果一拖就是好几年。记住这个时间节点——拖欠超过3年再起诉,法院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不支持你的请求! 就像本案欠款从2018年底开始算,忆元某公司2025年才起诉,差点就过了3年时效(幸好有2020年新签的协议中断了时效)。建议货款逾期超过6个月就该认真考虑法律途径,别等到对方倒闭才追悔莫及。

做生意讲诚信,但也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份简单的欠款确认书,关键时刻能帮你拿回几十万货款,千万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