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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仍使用房屋视为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襄阳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1 襄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606民初654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10月19日,杨某和卓某加为微信好友。后,双方通过微信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因卓某房屋租赁未到期,杨某通过卓某协调,向原承租户支付转让费,原承租户腾退房屋后由杨某承租。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20日,杨某向卓某微信转款20000元、20000元用于支付转让款。卓某收取后回复:"我知道,两万块转给人家,晚上给他搬走。""这最后一个两万块转让费,到时候都给他清干净。"

2021年3月20日,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杨某租用卓某位于号两间门面房(约110平方米),租期三年(2021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0日),月租金每间4500元(合计9000元/月),按季度支付27000元,押金10000元。合同约定:租期满后若不再续租,装修不得拆除,归卓某所有。

合同签订后,杨某开始经营并持续支付租金电费。合同期满后,杨某通过微信提出续租到2024年5月20日后再决定,卓某同意。此后杨某继续使用房屋并支付租金至2024年9月。2024年10月19日,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关系。10月21日,杨某交还钥匙并微信告知:"卓大哥,你看看电费,然后把押金抵抵,你叫押金给我。"卓某回复欠电费497元。2025年1月,卓某发现房屋装修被破坏,3月花费11833元重新装修。因卓某未退押金,杨某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卓某向杨某退还押金9503元(10000元押金扣除497元电费);驳回杨某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卓某全部反诉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说清了一个关键问题:租房合同到期后,如果你继续住、房东也收租金,但没签新合同,法律上就变成了"说走就走"的不定期租赁! 这时候你随时可以退房,房东也不能说你违约。

就像本案,杨某的合同2024年3月到期,之后没签新合同却交租住到10月,这就形成了不定期租赁。所以10月她退房完全合法,卓某不能扣她押金当违约金。很多租客被忽悠"不租满一年就扣押金",其实法律根本不支持!

给你3条保命建议:

  1. 退房前务必"三查清"

    • 查清水电费:像杨某交钥匙时马上核对电费(微信留痕很关键!)
    • 查清房屋状况:搬走当天和房东一起拍视频,重点拍墙面、地板、门窗,证明没损坏
    • 查清押金条:保留押金支付凭证,微信转账备注"押金"
  2. 合同到期后这样操作最安全

    • 如果还要续租:必须签书面合同!口头说"再租半年"等于没说,发生纠纷全靠对方良心
    • 如果不续租:提前7天微信通知(例:"卓老板,我X月X日到期后不续租了,请安排退房"),避免被说"突然跑路"
  3. 房东耍赖扣押金怎么办?

    • 先发正式通知:微信/短信写明"根据民法典734条,合同到期后未签新合同属不定期租赁,我已提前通知退房,请3日内退押金XX元"
    • 收集4样证据:原合同、最后租金转账记录、退房时房屋视频、水电费结清证明
    • 直接起诉:像本案杨某一样去法院立"小额诉讼",诉讼费只要50元,1个月内出结果,90%都能要回押金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很多租客以为"押金被扣就算了",其实90%的押金纠纷租客都能赢。本案卓某反告杨某赔1万多元,结果倒贴1000多诉讼费。你只要做到"退房时当场确认、留好记录",押金一分都不会少!

(注:文中杨某、卓某为化名,根据法律文书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