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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断供被开发商追讨保证金怎么办 - 鹿邑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鹿邑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1628民初727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清楚案子咋回事(直接按法院认定的事实写,不加“本院查明”这类话):
2021年3月11日,韩某和鹿邑某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签了买房合同,买了开祥御龙城9-2-704号房子,总价655995元。其中490000元是韩某向中国某行鹿邑支行办的按揭贷款,鹿邑某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给这笔贷款做了担保。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如果韩某不还银行贷款,导致开发商被银行扣钱,韩某必须在银行扣款后15天内把钱还给开发商;要是没还,每天还得交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后来,韩某没按时还贷款,2024年12月11日,中国某行直接从开发商的保证金账户里扣了465363.32元。开发商多次找韩某要钱,她都不理,开发商只好告上法院。

法院最后判了啥?简单说:

  1. 韩某得在5天内给开发商465363.32元本金,外加4956元违约金(以后没还的钱,还要按年利率3.1%继续算利息);
  2. 开发商对韩某的那套房子有“优先受偿权”——意思是如果韩某还不上钱,开发商能优先拿这套房子拍卖还债;
  3. 案件的8354元诉讼费和400元公告费,全由韩某自己扛。

三、核心观点和实用提示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买房断供不是小事!开发商垫了钱,能直接找你追讨,还要你赔违约金,甚至可能拿走你的房子。 别以为银行只找你,开发商也不是“冤大头”,法律明确允许他们“找你要回垫付的钱”。

如果你正遇到类似纠纷(比如房贷断供被开发商起诉),照着这几步做:

  1. 千万别当“缩头乌龟”
    像韩某一样不接法院传票、不出庭?结果就是法院缺席判决,你输得更惨。哪怕暂时没钱,也得主动联系法院或开发商说明情况,争取分期还款。法院通常会给缓冲时间,但你得“露面”!

  2. 赶紧查合同关键条款
    翻出你和开发商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尤其是担保条款)。重点看两点:

    • 开发商垫付后,你多久内要还钱?(本案是15天)
    • 违约金怎么算?(本案合同写日千分之一,但法院按LPR利率3.1%判了,比合同低)
      如果合同条款太狠(比如违约金高得离谱),可以要求法院调低——法律保护合理赔偿,不支持“天价罚款”。
  3. 保存所有还款证据
    如果你其实还过部分贷款,或开发商没及时通知你,马上收集银行流水、短信记录等。这些能证明“不是故意断供”,法院可能减免违约金。本案开发商胜诉,就是因为证据齐全(合同、扣款单都齐了)。

  4. 协商比硬扛更划算
    一旦收到银行扣款通知,立刻找开发商谈。多数开发商愿意签还款协议,比如分期付清、减免部分违约金。本案违约金本该按日千分之一算(约17万),但开发商主动降到3.1%,最后只判了4956元——早点协商能省大钱!

最后提醒:断供一时爽,追债火葬场!房贷压力大,优先联系银行申请延期或转贷,别赌开发商不会追。真走到诉讼这步,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平”的人,积极应对才是出路。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